2、常规开展复杂性先心、瓣膜置换及冠脉手术,心脏手术的麻醉平均每周不少于3例,或重症医学科每周收治病例不少于10例。
3、心脏病人非心脏手术每年不少于300例。
(六)拟开展实时三维经食管超声心动图(RT-3D-TEE)、彩色室壁运动技术、应变/应变率成像、二次谐波技术、声学定量技术(AQ)、监测心肺复苏、检测肝静脉血流、评价人工腱索植入、引导介入性心脏缺损封堵术、评价动脉粥样硬化、冠脉血流储备、心肌对比超声心动图、心肌灌注、负荷超声试验等技术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已开展TEE监测技术3年以上,3年内累计完成病例达500例以上,设备及技术在本地区处于先进水平。
2、主要负责同志3年内独立完成病例累计不少于300例。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实施TEE监测技术的临床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或重症医学科专业,执业地点为申请单位。
2、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TEE监测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具备独立开展TEE的能力。
4、拟承担TEE负荷超声试验的医师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经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TEE监测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3)已独立完成麻醉科围术期TEE监测累计300例以上。
(二)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配合实施TEE监测技术的相关护理人员需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TEE监测相关知识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心血管疾病的诊疗规范、TEE监测技术操作规范和指南,严格掌握TEE监测技术使用适应证和禁忌证。
(二)实施TEE监测技术必须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超声专业设备、耗材及药品,严格执行《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三)TEE监测技术适应证应由具有TEE监测技术临床应用与诊疗能力、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医师决定,由符合人员基本要求的本院医师实施。
(四)实施TEE监测技术前,应当确定主要监测指标方案和预防并发症的措施;实施该技术后,要制订合理的指导临床诊断、治疗与管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