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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全省康复治疗师岗位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全省康复治疗师岗位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1〕91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医院:

  为推动我省康复医学事业发展,提高康复医学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经研究,定于2011年7月21-22日举办全省卫生系统康复治疗师岗位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我厅委托省康复医学会组织全省康复治疗师岗位技能竞赛。通过全员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康复医学队伍的技术水平和人文素质,努力为病人提供优质的康复服务。

  二、竞赛内容

  (一)理论知识考核

  全体参赛人员统一参加,题型为选择题,时间为60分钟。

  (二)技术操作考核

  考试项目:物理因子治疗、PT(运动疗法)、OT(作业治疗)、ST(言语治疗),每位参赛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考试项目,现场抽取题目参赛。主要考查点:仪表、与病人沟通能力、操作前准备、评估病人、操作过程(规范、熟练度、力度)、操作后处理。时间为15分钟。

  (三)竞赛范围

  1、基本康复治疗技术

  包括维持与改善关节活动度训练,关节松动术,增强肌力与耐力训练,平衡功能训练,协调性功能训练,转移能力训练,神经生理学疗法,神经发育疗法,运动再学习技术,物理因子治疗技术,作业治疗,言语与吞咽功能训练等。

  2、常见病康复治疗技术

  包括脑卒中康复,颅脑损伤康复,脊髓损伤康复,骨关节病损康复,人工关节置换术后康复,小儿脑瘫康复等。

  三、选手推荐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在本辖区内医院提供康复医学服务的人员进行理论培训和技能训练。在各地各单位广泛培训和训练的基础上,每市推荐10名选手报名参赛,省部属医疗机构限报4名参赛。参赛人员原则上为年龄不超过40岁、工作2年以上的正式在岗人员,需持有我省颁发的康复治疗师证书。

  四、竞赛形式

  所有参赛选手均参加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考核,按总成绩决出个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参赛医疗机构选手为3人以上的,取前3名参与团体排名。

  五、竞赛时间、地点

  拟定于2011年7月21-22日在徐州市举行。

  六、其它事宜

  (一)我厅成立竞赛组委会(附件1),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各市卫生局和省部属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落实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将岗位训练活动与日常康复治疗工作密切结合,积极参与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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