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做好组织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工作的通知
(苏卫办人〔2011〕1号 )
各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组织申报2011年度“江苏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苏组通〔2011〕4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卫生系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医疗卫生机构申报重大疾病与临床诊治引进人才的条件、申报和遴选程序、支持政策、申报方式和材料及有关要求按照苏组通〔2011〕43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对象通过“江苏人才工作网”网上申报评审系统(http://www.jsrcgz.gov.cn/)进行申报,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并将打印的《江苏省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报所在地市卫生局。各市卫生局会同各市人才办对本地区申报对象进行考察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组织上报至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厅直单位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由单位集体上报至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有关单位、市卫生局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5年内不再接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