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1〕96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卫医政发﹝2010﹞111号)和《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要求,我厅决定自2011年至2013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2011年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请各市卫生局将制定的本市工作方案和工作情况及时报我厅医政处。
二○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2011年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和我厅《关于印发在全省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窗口服务单位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医〔2011〕23号),结合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现状,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和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要求,以促进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为目标,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以强意识、建机制、制度化、严考核为重点抓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集中时间精力,统一组织实施,在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医院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规范临床抗菌药物应用行为,努力提升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我省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采购、使用、监测、考核奖惩等关键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和控制措施。
二是坚持立足长远、标本兼治。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逐步扭转“以药补医”机制,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加强医务人员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教育与培训,增强自觉性和规范性。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加强临床科学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导,针对不同专科、不同疾病的特点,与临床路径管理相结合,制定符合临床实际、科学合理的诊疗方案。
四是坚持完善制度、严格奖惩。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考核评价、奖惩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用规范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全过程,以制度管人、管事。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做到有错必纠、严格奖惩,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五是坚持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把专项整治活动与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临床路径管理、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和医院感染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全面提升医院服务水平。
三、活动目标
2011年,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力求达到以下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使我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和自觉性明显增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采购、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总体工作成效位于全国前列。
2、具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