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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市农机监理行风建设实施意见

2011年上海市农机监理行风建设实施意见
(沪农机监〔2011〕2号)


各区县农机安全监理所、农垦分所:

  为深入推进本市农机监理条线行风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推动全市农机监理条线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确保全市农机监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2011年农机监理条线行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推进农机监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是农机监理条线的重要任务。加强行风建设是创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式和优化服务环境的有力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机监理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全市农机监理条线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自觉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积极为农机手提供高效便捷、公平公正的服务,形成“服务群众,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行业新风;紧紧围绕“以人为本、优化服务”这一行风建设主题,深入扎实地开展实践活动,并把这一实践活动与开展“三项行动”、推进“三项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提高服务机手意识

  (一)规范行政审批,为农机手提供方便。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发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落实农业部令2010年第11号修改的42号、43号、72号令的规定,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行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继续推行“七个一”便民服务措施,热情周到的为农机手服务。力争在行政审批工作中,继续保持零投诉和零上访的记录。

  (二)严格行政执法,维护农机手合法权益。针对目前各区县农机监理队伍的不同情况,结合行风建设工作的具体实际,加强农机监理执法队伍和人员的管理,避免出现执法行为不规范的现象。在执法中要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把执法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岗位和责任人,加强执法责任考核制度。各区县要深入开展各项农机安全执法活动,维护农机手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树立农机监理执法队伍公正严明的良好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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