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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推荐遴选(2012年1月-10月)
  各市根据标准评出本辖区内的“优质市级医院”和“优质县级医院”,原则上每市评选出2个左右“优质市级医院”和2-4所“优质县级医院”,在此基础上,推荐成绩突出的医院报我厅参评“优质省级医院”。
  我厅根据标准评出10所“优质省级医院”,并在各级优质医院中选择成绩突出者向卫生部推荐国家级、区域级和县级优质医院。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高度重视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将其作为深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摆上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全面动员,全员参与。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厅成立由分管厅领导担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医政处(名单见附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也要成立相关领导组织,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结合实际,努力创新创造
  医院工作系统、复杂。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创新途径和方法,创造性开展工作。既要全面完成本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又要在重点和难点工作上有所突破,特别要重视通过改革体制机制,完善规章制度,建立改善医院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导,确保工作实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和统计学方法,建立相关数据、信息收集反馈制度,挖掘先进典型和事迹,及时总结推广。要通过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引导医院把工作重心放到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上来,增强自我提高、持续发展的能力,全面提升医院工作水平,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江苏省优质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黄祖瑚  省卫生厅副厅长
  副组长:
  王 虹   江苏省人民医院院长
  丁义涛   南京市鼓楼医院院长
  成 员:
  李少冬   省卫生厅医政处(医疗服务监管处)处长
  戚兴锋   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
  沈敏华   省卫生厅规财处处长
  李庆荣   省卫生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正处)
  李 毅   省卫生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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