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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设立江苏省产前诊断中心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设立江苏省产前诊断中心的通知
(苏卫社妇〔2011〕21号)


各市卫生局:

  加强产前诊断技术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对于保障母婴健康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3年以来,我省根据卫生部《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审批设立了南京市鼓楼医院等16所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质量控制,促进产前诊断技术进步,经研究决定,设立“江苏省产前诊断中心”,挂靠南京市鼓楼医院,负责全省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质量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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