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的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农机[2011]1号)
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光明集团农业发展部、上实公司、农科院:
为做好2011年本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现制定并印发《2011年度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项目的申报指南》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计划申报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2011年度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
资金项目的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关于促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都市高效生态农业,认真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和宏观调控作用,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2011年本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围绕发展都市高效生态农业和上海“十二五”农机化发展规划,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主攻蔬菜机械化生产等薄弱环节、加快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进一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推动本市农机化科学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加快发展水稻、小麦、油菜等主要农作物种植机械,进一步提高稻、麦、油机械化生产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加大农作物秸秆还田机械的配置,重点更新、配置大马力拖拉机极其配套还田机具。
(三)大力发展蔬菜生产机械,围绕稳定郊区绿叶菜生产、解决蔬菜机械化生产的薄弱环节,大力推广高效、适用的农业机械。
(四)积极推进畜禽、水产机械配置提升。配合郊区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水产养殖场建设,加快养殖机械的标准化。
三、配置原则
(一)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各地区的农业生产布局、产业结构特点生产规模和农民需求合理安排补贴资金。
(二)突出重点原则。补贴资金原则上向农业重点发展区、农业示范区、农机化生产水平相对较低的区域、农业生产急需解决的薄弱环节和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倾斜。重点解决稻、麦机械化种植(特别是机械直播),农作物秸秆还田机械、蔬菜生产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