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黑政发〔2012〕29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黑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目录
前 言
第一篇 规划背景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自然状况
第二节 空间布局
第三节 面临形势
第四节 综合评价
第二篇 总体要求和战略目标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开发原则
第三章 战略目标
第一节 主要目标
第二节 战略任务
第三篇 省域主体功能区
第四章 重点开发区域
第一节 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第二节 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
第三节 省级重点开发区域
第五章 限制开发区域(国家农产品主产区)
第一节 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第二节 区域分布和概况
第六章 限制开发区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第一节 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第二节 区域分布和概况
第三节 点状开发城镇
第七章 禁止开发区域
第一节 功能定位和管制原则
第二节 管制内容
第三节 近期任务
第四篇 能源与资源
第八章 能源与资源
第一节 主要原则
第二节 能源开发利用
第三节 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第四节 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五篇 保障措施
第九章 区域政策
第一节 财政政策
第二节 投资政策
第三节 产业政策
第四节 土地政策
第五节 农业政策
第六节 人口政策
第七节 民族政策
第八节 环境政策
第九节 应对气候变化政策
第十章 绩效考核评价
第一节 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第二节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第六篇 规划实施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职责
第二节 市县级政府职责
第三节 监测评估
附件1:附图
图1 黑龙江省行政区划图
图2 地形地势图
图3 “一心两翼”城市化战略格局分布图
图4 “三区五带”农业战略格局分布图
图5 “两山一平原”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分布图
图6 主体功能区分布图
图7 重点开发区域分布图
图8 重点开发城镇分布图
图9 限制开发区域分布图
图10 点状开发城镇分布图
图11 国家级禁止开发区域分布图
图12 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分布图
图13 水资源分布图
图14 可利用水资源评价图
图15 土地资源分布图
图16 可利用土地资源评价图
图17 生态脆弱性评价图
图18 生态重要性评价图
图19 环境容量评价图
图20 自然灾害危险性分级图
图21 人口分布图
图22 地均地区生产总值分布图
图23 交通优势度评价图
附件2:基本情况
表1 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基本情况
表2 省级重点开发区域基本情况
表3 限制开发区域(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基本情况
表4 限制开发区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基本情况
表5 限制开发区域森工系统林场基本情况
表6 限制开发区域农垦系统农场基本情况
附件3:禁止开发区域名录
表1 国家级禁止开发区域名录
表2 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名录
表3 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名录
前言
推进形成全省主体功能区,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和谐龙江的重要途径。为优化全省国土空间
①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
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和《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精神,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根据省域内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元,将全省国土空间按开发方式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按开发内容划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
②;按层级划分为国家层面和省级层面。确定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推进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本规划提出的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主要目标到2020年,在实施中将根据形势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调整修订。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全省国土空间。
本规划是全省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
③,是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基本依据,是科学开发全省国土空间的行动纲领和远景蓝图。
主体功能区分类及其功能(图略)
第一篇 规划背景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自然状况
黑龙江省位于我国东北部。北部和东部隔黑龙江、乌苏里江与俄罗斯相望,西部和南部与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毗邻,是全国位置最北、最东,纬度最高的省份。
(图1 黑龙江省行政区划图) (图略)
(一)地形。全省地势大致是西北部、北部和东南部高,东北部、西南部低,地貌特征为“五山、一水、一草、三分田”。西北部为大兴安岭山地,北部为小兴安岭山地,东南部为张广才岭、老爷岭和完达山脉;西部松嫩平原和东北部三江平原,是东北平原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2 地形地势图)(图略)
(二)气候。全省南北跨10个纬度,东西跨14个经度。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风多雨少,易发干旱,夏季雨热同季,秋季降温急剧,冬季寒冷漫长。年平均气温在-6℃至5℃之间,无霜期为90天至170天,年平均降水量介于390毫米至600毫米之间。
(三)土地。全省幅员45.26万平方公里(不含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
④,占全国的4.7%。现有耕地1183.8万公顷,黑土、黑钙土和草甸土等占60%以上,是世界著名的三大黑土带之一。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45.2%,森林面积、森林总蓄积量和木材产量均居全国前列,全省林业经营总面积3136万公顷,有林地面积2053万公顷,活立木总蓄积16.5亿立方米。草原是以羊草草甸为代表的温带草原,主要分布于松嫩平原西部。全省天然湿地面积434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9.18%。按照类型分为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和沼泽化草甸湿地以及库塘四大类。其中,扎龙、洪河、兴凯湖和三江等四块湿地被列为国际重要湿地。
(图15 土地资源分布图) (图略)
(四)水资源。境内江河湖泊众多,有黑龙江、嫩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和绥芬河五大水系,大小湖泊640个,水库630座,水面达80多万公顷。
(图13 水资源分布图)(图略)
(五)矿产资源。矿产资源丰富,品种齐全,已发现矿产133种,探明储量矿产81种,已开发利用矿产71种,石油、石墨等9种矿产的储量居全国之首。
(六)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发生种类主要有洪涝、风雹、低温、霜冻、干旱等气象灾害,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虫病鼠害等生物灾害。
(图20 自然灾害危险性分级图)(图略)
第二节 空间布局
(一)经济布局。全省经济总量主要集中在哈大齐工业走廊地区、牡绥地区和东部煤电化基地。哈大齐工业走廊地区作为全省经济实力最强、工业化水平最高、经济辐射能力最大、科技人才优势最明显的地区,依托装备、石化、食品、医药和高新技术等产业,正在发展成为全国重要的装备制造基地、新材料基地和能源保障基地。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6216.35亿元,占全省的59.95%,地均地区生产总值2590.15万元/平方公里。牡绥地区是我省东南部的经济中心和陆路对外开放的门户,是重要的对外贸易加工区和物流通道,依托区位、口岸、资源和产业优势,正发展成为对俄、韩、日周边国家经贸科技合作的前沿区,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331.80亿元,占全省的3.20%,地均地区生产总值1106万元/平方公里;进出口总额50.90亿美元,占全省的31%。东部煤电化基地不仅是全国七大煤化工产业区之一,也是我国重要的绿色食品基地和对俄合作颇具潜力的地区,以能源、煤化工为主导的产业集群逐步形成,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1105.79亿元,占全省的10.66%,地均地区生产总值581.99万元/平方公里。以上三个区域的地区生产总值7653.94亿元,占全省的73.81%,地均地区生产总值1663.90万元/平方公里。
(图22 地均地区生产总值分布图)(图略)
(二)人口布局。2010年年末,全省总人口3833.40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85人。从城乡分布看,城镇人口略多,2010年全省城镇人口为2133.70万人,城镇化率为55.7%。从地域分布看,全省人口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两个地区,大小兴安岭和东南部山区人口密度较低。从行政地区来看,各地级市的市辖区人口密度较高,其中,哈尔滨市人口密度最大。从发展走向上来看,沿哈大齐工业走廊、牡绥地区和东部煤电化基地形成了明显的人口密集带。
(图21 人口分布图)(图略)
第三节 面临形势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加速发展时期,也是各种矛盾凸显时期,对优化全省国土空间布局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工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全省正在加快推进“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建设,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工矿、交通等建设用地需求明显增加,要求通过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农用地的复垦和整理等措施,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实现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保障粮食和农产品供应安全。
(二)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我省正处于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农村劳动力转移进程不断加快。为解决新增城镇人口的生活和居住空间,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需要继续扩大城市建设空间,挤占绿色生态空间,给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带来了更大压力。
(三)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产业转移步伐加快,特别是加工制造业向省内的大规模加速转移将加快省内战略资源的消耗,增加各类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排放,挤占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经济快速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剧。
(四)生态建设要求不断提高。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数量逐渐增多,对于生态环境质量提出更高要求的同时,又会对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造成更大的压力,势必加剧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不断优化空间布局,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证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成为一个需要深入研究和协调的重要问题。
(五)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的客观要求,需要更加宽敞的住所、优美的环境、洁净的空气、清洁的水源,势必会需要面积更大的建设空间,也需要更广阔的生态空间。切实做好生活、生产、生态空间布局,保证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优化空间结构势在必行。
第四节 综合评价
根据国家《省级主体功能区域划分技术规程》,通过对土地资源、水资源、环境容量、生态系统脆弱性、生态系统重要性、自然灾害危险性、人口集聚度、经济发展水平和交通优势度等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全省国土空间具有以下特点。
(图18 生态重要性评价图 图19 环境容量评价图 图23 交通优势度评价图)(图略)
(一)土地资源比较丰富,开发潜力较大。全省可利用土地资源总体上比较丰富,国土开发强度较低,总耕地面积和可开发的土地后备资源均占全国1/10以上,人均耕地面积和农民人均经营耕地面积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倍左右。受地形起伏等因素影响,可利用土地资源区域分布差异较大。北部大小兴安岭和南部长白山区可利用土地资源较缺乏,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地势平坦,耕地面积大,后备可利用土地资源较多。
(图16 可利用土地资源评价图)(图略)
(二)水资源较为富集,区域分布不平衡。全省境内河流纵横,湖泊众多,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和绥芬河流域水资源丰富,开发利用程度相对较低。全省可利用水资源较丰富区域主要分布于黑龙江和松花江沿线的区域,中部松嫩平原农业区和三江平原地区农业用水量较大,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较高;齐齐哈尔、绥化和大庆等区域为缺水地区,可利用水资源潜力不足。
(图14 可利用水资源评价图)(图略)
(三)生态问题仍然突出。森林可采资源濒临枯竭,功能减弱。草原超载过牧,草原沙化、碱化、退化严重。湿地面积萎缩,生物多样性减少。工矿废弃地复垦率低,矿山生态环境在短期内难以恢复。大气、交通噪声、水、垃圾等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图17 生态脆弱性评价图)(图略)
第二篇 总体要求和战略目标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推进形成全省主体功能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调整和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坚持集约开发、协调开发,合理控制开发强度
⑤,提高土地、水、矿产等资源的利用效率,完善投资、财政、产业、土地等配套政策和绩效考评体系,引导产业相对集聚发展、人口相对集中居住,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开发原则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推进形成全省主体功能区要坚持以下开发原则:
一、优化结构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要求,调整优化空间结构
⑥,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提高空间利用效率。
--优化生产空间。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向生产要素配置较好的地区集中,实现产业集聚发展;稳定全省耕地总面积,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保证生活空间。扩大城市居住、公共设施和绿地等空间;增加农村公共设施空间,按照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规模和速度,逐步适度减少农村生活空间。
--扩大生态空间。增加生态产品供给,形成国家和全省重要的生态屏障。
二、保护自然
开发必须根据国土空间的不同特点,以保护好自然生态为前提。发展必须以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进行有序有度开发。
--把保护水面、湿地、林地和草地放到与保护耕地同等重要位置。
--工业化、城镇化开发要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严格控制在水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允许的范围内。
--严禁损害生态环境的各类开发活动,严格控制生态比较脆弱、生态系统非常重要、环境容量小、自然灾害危险性大等地区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能源和矿产资源开发也要尽可能不损害生态环境并最大限度地修复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
--充分考虑农业开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严禁损害自然生态系统的开荒以及侵占湿地、林地等的农业开发,积极发挥农业的生态功能。
三、集约开发
引导产业相对集聚发展,人口相对集中居住。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人口密度较高的城市化地区,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其他城市化地区要依托现有城市集中布局、点状开发
⑦,逐步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其他城镇点状分布的城镇化格局。
--走空间集约发展道路,提高土地、水、矿产等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工业项目要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和有利于污染集中治理”的原则集中布局,以工业开发为主的开发区要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各类开发区在空间未得到充分利用之前,不得擅自扩大面积。开发矿产资源、发展适宜产业和建设基础设施都要控制在尽可能小的空间范围内,并做到绿色生态空间的占补平衡。
四、协调开发
按照“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和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进行开发,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
--重点开发区域在集聚经济的同时要集聚相应规模的人口,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要引导人口有序转移。
--防止城镇化地区对农村地区的过度侵蚀,同时为农村人口进入城市提供必要空间。
五、政策引导
--根据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主体功能,逐步完善公共财政和转移支付体系,实行按功能区和领域相结合的投资政策,促进产业政策的区域化,实施符合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土地政策、人口管理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等区域政策。
--完善评价指标和绩效考核标准,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引导各级政府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履行职责。
第三章 战略目标
第一节 主要目标
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到2020年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的要求,推进形成全省主体功能区的主要目标是:
--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基本形成。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开发区域为主体的经济布局和城市化格局基本形成,以国家级限制开发区域的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框架的农业格局基本形成,以国家级限制开发区域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为主体框架的生态屏障基本形成,国家级、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和基本农田得到切实保护。全省人口和经济总量主要集中在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供给和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空间结构明显优化。严格控制国土开发比例,大幅提高生态空间比例,工业化城镇化在适宜开发的国土空间集中展开,实现产业集聚布局、人口集中居住、城镇密集分布。到2020年,全省国土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3.64%,城市空间控制在0.44万平方公里以内,工矿建设空间适度减少。耕地保有量(耕地面积)不低于1158.27万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不低于1017.60万公顷。绿色生态空间扩大,其中河流、湖泊、湿地面积有所增加,林地面积不少于2366.67万公顷。
--空间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现有建设空间得到有效利用,以工业开发为主的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得到提高,农业生产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单位绿色生态空间蓄积的林木、涵养的水等数量增加。单位面积耕地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产量提高15%以上。
--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农业经营的规模化水平、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得到大幅度提高,城乡、区域间人均收入、基本公共服务和基本生活条件的差距缩小,基本实现城乡和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的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和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进一步提升。沙化等生态退化面积减少,水、空气、土壤等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增加。松花江污染得到基本治理。
第二节 战略任务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要从现代化建设全局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出发,遵循不同国土空间的自然属性,构建三大战略格局。
--构建“一心两翼”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建设以哈尔滨市为中心的大都市圈,打造以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牡丹江市等城市为支撑的哈大齐工业走廊和牡绥地区城市带;打造以佳木斯市、双鸭山市、鸡西市、鹤岗市、七台河市等城市为支撑的东部煤电化基地城市群。加快形成哈大齐工业走廊和牡绥地区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东部煤电化基地省级重点开发区域及其他城市化区域组成的城市化格局。
(图3 “一心两翼”城市化战略格局分布图) (图略)
--构建“三区五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切实保护耕地,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先进农业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推进形成以松嫩平原、三江平原和中部山区等主产区为主体,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的战略格局。主要建设以优质粳稻为主的水稻产业带,以籽粒与青贮兼用玉米为主的专用玉米产业带,以高油高蛋白大豆为主的大豆产业带,以肉牛、奶牛、生猪为主的畜牧产品产业带以及马铃薯产业带。
(图4 “三区五带”农业战略格局分布图)(图略)
--构建“两山一平原”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推进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和三江平原湿地生态功能区等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功能修复,加快形成以“两山一平原”国家级限制开发区域为主体,以点状分布的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图5 “两山一平原”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分布图)(图略)
第三篇 省域主体功能区
全省区域内主体功能区分为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二级三类区域
⑧。重点开发区域是全省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重要支撑区,限制开发区域的农产品主产区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区,限制开发区域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域是国家和全省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区。
(图6 主体功能区分布图)(图略)
第四章 重点开发区域
重点开发区域是指具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区域,可以成为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主要增长极。根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结合省情实际,经综合评价,我省的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为哈大齐地区和牡绥地区城市带及部分县(市)重点开发区、园区所在乡镇,省级重点开发区域为东部煤电化基地城市群、绥化市建成区及部分县(市)重点开发区、园区所在乡镇。重点开发区域总面积4.9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10.4%,除去基本农田后重点开发区域面积为3.5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7.58%;2010年总人口1700万人,占全省的43%,城镇人口1239万人,城镇化率72.88%,地区生产总值7894.9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76.1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6441元。
第一节 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功能定位:工业化和城镇化重点区域,现代产业发展集聚区,全省重要的人口和经济密集区。
发展方向: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形成分工协作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承接其他区域的产业转移和人口转移。
--统筹规划国土空间。适度扩大重点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空间,扩大城市居住、交通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城市建设空间,保护和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减少农村生活空间。
--健全城镇体系。加快城镇化进程,扩大区域中心城市经济规模,积极发展与中心城市有紧密联系的中等卫星城市和重点小城镇,形成布局合理、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集约高效的城市群。进一步提高城市人口承载能力,吸纳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转移人口,城市规划建设要预留吸纳外来人口空间。
--形成优势产业集群。改造传统产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延伸产业链条,增强产业配套能力,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完善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交通、能源、通信、水利、环保、防灾等基础设施,构建完善、高效、区域一体、城乡统筹的基础设施网络。
--确保发展质量。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工矿区的规划建设要遵循循环经济的理念,大力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大幅度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强度。
--发展农业生产。农业生产条件好的县(市、区)在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同时应注意加强耕地保护,努力提高粮食产量,建设蔬菜生产基地,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
--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城镇化、工业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避免出现土地过多占用、水资源过度开发和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发挥林地的生态功能和效益,建设城市森林生态体系,努力提高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自我修复能力。
--把握开发时序和重点。区分近期、中期和远期,实施有序开发,近期重点建设好国家和省已批准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中远期重点做好开发区域间以及周边省区间的协同发展,对目前尚不需要开发的区域,应作为预留发展空间予以保护。
第二节 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域
该区域包括哈大齐地区和牡绥地区城市带及部分县(市)重点开发区、园区所在乡镇
⑨,共58个区(市)、镇(乡、街道办事处)(图7 重点开发区域分布图)(图略)。区域总面积2.7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5.8%;除去基本农田后重点开发区域面积为1.9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4.13%;2010年总人口1136万人,占全省的29%,城镇人口815万人,城镇化率71.78%,地区生产总值6548.15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63.1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7642元。
功能定位:全国重要的能源、石化、医药和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区域性的农产品加工和生物产业基地,东北地区陆路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强化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功能,增强产业集聚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产业,建设技术先进、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新型产业基地。
--发挥生态优势和资源优势,建设绿色特色农产品生产及加工基地,推动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
--加强松花江、嫩江、绥芬河流域污染防治和水环境保护,开展松嫩平原湿地修复,防治丘陵黑土地区水土流失,加快植树造林和冷水性鱼类资源保护,构建以松花江、嫩江、大小兴安岭、长白山和大片水域、湿地为主体的生态格局。
一、哈大齐工业走廊
构建以哈尔滨为中心,以齐齐哈尔、大庆为重要支撑,以主要交通走廊为主轴的空间开发格局。
(一)哈尔滨。
主要指哈尔滨市辖区,包括南岗区、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和阿城区。
功能定位:全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国重要的高端装备制造、医药、食品、化工产业基地,东北北部服务业中心和示范基地,东北地区重要的国际物流枢纽,国际冰雪文化名城,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基地。
产业发展方向及布局: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信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做大做强电站成套装备、交通运输装备、绿色食品加工、精密复杂量刃具、医药、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服务外包、特色旅游、商贸、物流、教育、科技研发、金融、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生态绿色农业、观光休闲农业、高科技现代农业。按照集约化组团布局,专业化集群发展,建设科技新城和北国水城,打造集科技、文化、生态于一体的松北新区;整合平房工业开发区,建设生态花园式工业新城,重点发展哈南工业新城;加快中心城区提档升级,改造老城区,建设哈西、群力、哈东新区;整合周边县市,加快中等卫星城市和重点小城镇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打造哈尔滨大都市圈。
生态建设: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调整城市内部用地结构,增加城市内部绿色空间和城市居住空间。发展新能源、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推进城市集中供热、污水处理等项目建设,抓好城市内河综合治理,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落后产能,推进生态城市建设。实施松花江流域治理,建设沿松花江两岸的绿色生态廊道,加强对太阳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哈尔滨国家森林公园等的保护和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低碳发展型”城市。
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路网布局,推进轨道交通、越江通道、空港扩建、哈西客站、“三网融合”等重大交通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各类工业园区和服务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水源保护和供水安全建设。调整城市能源结构,提高优质清洁能源比重,加快热电联产、天然气加气站等项目建设。推进城市防洪工程建设。
(二)齐齐哈尔。
主要指齐齐哈尔市辖区,包括建华区、龙沙区、铁锋区、昂昂溪区、富拉尔基区、梅里斯区和碾子山区。
功能定位:国家重要的重型装备制造基地和绿色食品产业基地,国内著名生态旅游城市,著名历史文化名城。
产业发展方向及布局: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做大做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化工、冶金、木材加工、建材、纺织等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和生物医药产业,大力发展物流、旅游、服务外包、金融和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壮大生态绿色、观光休闲和现代化农业。坚持“近期抱湖沿江向南拓展、远期跨江向西发展”的思路,加快中心城区提档升级,改造老城区,着力建设南苑新城、鹤城科技产业园区、北苑工业园区和江西新区,打造滨水园林宜居宜业型城市,将高新区建成城市副中心,将富拉尔基区打造成以装备业为主的工业园区,将昂昂溪区打造成以石油化工为支柱产业的工业新区,将梅里斯区打造成以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农牧区,将碾子山区打造成以生态旅游为主的生态区,形成以主城区为中心,以相关县(市、区)为外围节点的齐齐哈尔城市经济圈。
生态建设:加快区域内重点工业企业节能减排项目,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工业污染治理和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强化碾子山区防风固沙生态屏障功能,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实施扎龙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居民搬迁工程,推进水域生态、湿地保护与恢复、黑土区水土保持、草原生态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保护和沙地综合治理,实施劳动湖水系改造、江河和公路绿化带建设等项目。
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跨区域高速公路、公铁联运客运枢纽、民航机场改扩建等市内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城市供水、集中供热、管道燃气工程;启动和完善鹤城新区、高新区、北苑开发区、富拉尔基区民营科技示范区、铁锋工业园区、昂昂溪工业园区等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大庆。
主要指大庆市辖区,包括萨尔图区、龙凤区、让胡路区、大同区和红岗区。
功能定位:国家重要的石油生产基地、石化产品及精深加工基地、石油石化装备制造基地,新材料和新能源基地、农副产品生产及加工基地,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国内著名自然生态和旅游城市。
产业发展方向及布局: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等接续产业,发展石化产品及精深加工业、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业、石油石化装备制造业、以风电和地热为主的新能源、新材料、服务外包、现代物流和旅游等产业。东部工业集聚区重点发展石油化工、石化产品精深加工、精细化工、电子信息和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的高端装备制造、汽车等产业;西部工业集聚区重点发展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石油石化装备制造、机电及汽车、新能源等产业;南部工业集聚区重点发展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生物等产业;庆北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以庆北新城为重点,发展商贸物流、休闲旅游、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等产业。
生态建设:加强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红旗林场、红旗水库、大庆水库等核心保护区域的保护,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和泡泽水系治理,建设一批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积极推进资源型城市向生态园林型城市转变。
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大庆机场功能,建设哈齐客运专线、通让铁路扩能改造等铁路项目;加快旧城区改造,完善产业聚集区和特色园区基础设施。
(四)重点开发城镇
主要指哈大齐工业走廊毗邻的部分县(市)重点开发区、园区所在乡镇,包括宾县宾州镇、宾西镇和居仁镇、双城市双城镇、周家镇和新兴满族乡、巴彦县巴彦镇和兴隆镇、依兰县依兰镇和达连河镇、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镇、林甸县林甸镇和花园镇、肇源县肇源镇和新站镇、肇州县兴城镇和肇州镇、讷河市雨亭街道办事处和拉哈镇、克山县克山镇、克东县克东镇和宝泉镇、拜泉县拜泉镇、泰来县泰来镇、龙江县白山乡和哈拉海乡、富裕县友谊乡和塔哈满族达斡尔族乡、依安县依安镇、肇东市五站镇和宋站镇、安达市任民镇和卧里屯乡等33个镇(乡)。
(图8 重点开发城镇分布图)(图略)
功能定位:中心区域产业辐射和转移的重要承接区,核心城市产业服务保障基地,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周边农业和生态人口转移的承接区和集散地。
产业发展方向与布局:以区域内的国家级、省级各类园区为依托,以重要交通线为发展轴,面向哈大齐工业走廊,积极发展电子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物流、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形成产业集中度高、竞争优势显著的产业集群。
生态和农业建设:积极保护耕地,保障粮食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积极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加强生态建设,加强盐碱地改造利用和水环境保护治理。
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各类生产、生活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要交通运输通道建设,提升城镇综合服务功能和保障水平。
二、牡绥地区
以牡丹江市为中心,强化绥芬河综合保税区和绥芬河口岸功能,打造重要的国际贸易物流节点和对外合作加工贸易基地,建设全国沿边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和枢纽站。
(一)牡丹江。
主要指牡丹江市辖区,包括东安区、阳明区、爱民区和西安区。
功能定位:全省东南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全省沿边开放带建设先导区,东北地区重要的对外经贸科技合作区域、进出口商贸物流中心、进出口产品加工区,国际著名旅游度假城市。
产业发展方向及布局:发挥口岸和地缘优势,加强对俄、日、韩、朝、蒙的经贸科技合作,大力发展进出口贸易和对外出口加工业,加快发展物流、金融、信息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煤化工产业和油页岩加工业,重点发展木材加工、食品、医药、电力、机电产品、汽车部件、橡胶制品、石油机械、特种材料等产业;合理利用森林、湖泊、湿地和历史遗迹等特色旅游资源,发挥边境优势,发展特色旅游业和跨境旅游业。市辖区重点发展商贸、物流、金融、科技、电子、信息、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牡丹江经济开发区、对俄贸易工业园区等工业园区重点发展进出口产品加工业、煤化工、油页岩加工、纸及纸制品、木材加工、食品、医药、机电产品、汽车部件、橡胶制品、石油机械、风电设备等产业。
生态建设:实施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扩大生态空间,建设宜居城市。加强对镜泊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三道关国家森林公园的保护,加强牡丹江的水环境保护。
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类园区基础设施,完善立体交通网络建设。
(二)绥芬河。
功能定位:全国重要的对外经贸科技合作地区和综合保税区,东北地区重要的对外进出口口岸和物流节点,重要的对外贸易加工基地和沿边地区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产业发展方向及布局:加强绥芬河口岸和综合保税区建设,积极发展对外经贸科技合作,发展贸易加工、物流、农产品加工等产业。重点发展城区外贸、物流、旅游、金融、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南山大亚工业园区和北寒木材加工区的木材加工业,二道谷轻工轻纺产业园区、机电产品加工园区、综合保税区等园区的进出口产品加工业和物流、商贸服务业。
生态建设:实施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扩大生态空间,建设宜居城市。加强对绥芬河国家森林公园的保护。
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综合保税区建设;完善口岸基础设施,提高通关能力;完善立体交通网络,研究绥芬河机场建设问题,加快国际经贸大通道建设和绥芬河铁路口岸扩能改造工程。
第三节 省级重点开发区域
省级重点开发区域包括东部煤电化基地城市群、绥化市建成区及部分县(市)重点开发区、园区所在乡镇
⑩ ,共有51个区、镇(乡)(图7 重点开发区域分布图 、图8 重点开发城镇分布图)(图略)。区域总面积2.2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4.6%;除去基本农田后重点开发区域面积为1.6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3.45%;2010年总人口564万人,占全省的14%,城镇人口424万人,城镇化率75.23%,地区生产总值1346.75亿元,占全省的12.9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3879元。
功能定位:全省重要的能源、电力和煤化工基地,区域性的农产品加工和生物产业基地,东北对外开放的重要地区和物流基地,重要的绿色特色农产品生产及加工基地。
--建设煤电化产业基地,加强煤炭资源接续能力建设,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煤炭资源,增强煤化工产业集聚能力和竞争力,积极发展新材料、冶金、装备制造、生物等替代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发挥生态优势和资源优势,发展绿色特色农产品生产及加工,推动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
--强化节能减排,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节约,加快植树造林步伐,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开展三江平原湿地保护和修复。
一、东部煤电化基地
以佳木斯、鸡西、双鸭山、鹤岗、七台河为区域中心城市,以能源与煤化工及其相关产业为主导,建设我省东部重要经济增长极。
(一)佳木斯。
主要指佳木斯市辖区,包括前进区、向阳区、东风区和郊区。
功能定位:东部城市群经济中心,新能源和重化工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新材料工业基地,对俄经贸合作示范基地,国家重要的绿色食品基地,全省东部物流枢纽、东北亚重要口岸物流中心、江海联运大通道重要节点,国际生态旅游名城。
产业发展方向及布局:积极发展新型建材、林木加工、医药、生物、绿色食品加工业,发展煤机、农机、电机等装备制造业,发展以风能、生物质能、核能等为重点的新能源产业,发展以钛、铝及钢铁产品研发、冶炼、加工一体化为重点的新材料工业,发展商贸、物流、金融、文化、科技、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业。市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佳东新兴产业园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新材料、林产品加工、医药、化工、能源、生物、冶金和现代物流等产业;佳西对俄进出口加工产业园区重点发展食品、纺织、电子、玩具等轻工业;东南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发展现代农业、生物产业和新型为农服务业;江北生态产业园区发展生态产业、旅游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和现代物流业,佳南大学科技园重点打造科技和文化新城。
生态建设:加快城市内河及松花江沿江水系景观带建设,完善工业和城市功能单元之间的生态隔离带,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品质提升工程,建设生态景观带。
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佳木斯港口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立体交通网络,加快佳木斯机场迁建、哈佳铁路、环城公路等重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供水、供电、供气及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鸡西。
主要指鸡西市辖区,包括鸡冠区、恒山区、滴道区、梨树区、城子河区和麻山区。
功能定位:全省重要的能源基地和煤电化基地,以煤机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业基地,以石墨精深加工为重点的新材料基地,打造国内生态旅游城市,建设对俄进出口产品加工基地、优质农产品加工基地。
产业发展方向及布局:发展煤电化、石墨新材料、装备制造、绿色食品和生态旅游五大主导产业。永庆煤化工园区、滴道煤电循环经济产业等园区重点发展煤炭、电力、煤化工、建材产业;麻山石墨产业园区、恒山石墨产业园区等园区重点发展石墨新材料产业;鸡西煤机园区重点发展煤机装备制造产业;依托农业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绿色食品和医药产业;依托兴凯湖、乌苏里江等良好的生态资源重点发展生态旅游产业。
生态建设: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开展重点矿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加强煤矸石等废弃物和采煤沉陷区治理,强化煤层气抽采及综合利用,提高矿区土地复垦和矿井水回收利用率。
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主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鸡西机场改扩建和东部物流通道建设。
(三)双鸭山。
主要指双鸭山市辖区,包括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和宝山区。
功能定位:全省重要的能源、煤电化基地和钢铁生产基地,安全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产业发展方向及布局:发展煤炭、电力、煤化工、钢铁、农畜产品加工、新建材、新能源等七大主导产业。煤化工产业重点发展煤炭气化、液化为路径的甲醇、合成氨、尿素等石化替代产业及其下游产品开发、石油和天然气的开发利用。钢铁产业重点发展优质特种钢和铸造、机械加工等产业。发展绿色食品精深加工、生物质能、生物化工、新建材、新能源等产业。尖山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岭东区重点发展煤炭、煤化工、冶金、建材产业;四方台区重点发展煤炭、煤炭深加工、建材、特种物流业以及煤化工产业配套行业;宝山区重点发展煤炭、电力以及能源综合利用产业。
生态建设: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开展重点矿区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加强煤矸石、粉煤灰、钢渣等废弃物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提高矿区土地复垦和矿井水回收利用率。
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总体功能,完善各类产业园区的外部配套基础设施,加快东部煤、粮、钢等大宗物品的仓储物流以及运输通道建设,逐步实施城市中心区扩大工程。
(四)鹤岗。
主要指鹤岗市辖区,包括向阳区、工农区、南山区、兴安区、东山区和兴山区。
功能定位:全省重要的能源、煤电化、煤焦化、新型建材、新能源和石墨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全省对俄经贸和国际界江旅游重点开发区,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
产业发展方向及布局:发展煤炭、电力、煤化工、石墨产品、新型建材、新能源和优质农产品加工产业。煤化工产业重点发展煤炭气化生产合成氨及肥料、甲醇及其下游产品开发、煤层气开发和腐植酸综合利用等,优质农产品加工产业重点发展优质大米和畜禽肉加工业。鹤岗市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煤炭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和循环经济,主要以煤转电、煤转化等煤电化及下游产业项目为主;高新技术产业园重点发展医药、食品加工、新型建材、新能源和高端石墨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替代产业;萝北云山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石墨产品生产加工业。
生态建设: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开展重点矿区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加强煤矸石等废弃物和采煤沉陷区治理,扩大煤层气抽采及利用,提高矿区土地复垦和矿井水回收利用率。建设红松母树林、饮用水源地等生态保护区。
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东部煤运、旅游和对俄经贸通道建设,加快鹤佳铁路扩能改造及高速公路建设,推进界江(黑龙江)旅游线路景点景区的软硬件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重点新建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加快市区道路立体交叉通行和拓宽改造建设、供排水系统和河道防灾建设,加快市区道路拓宽改造建设步伐,加强城市“三供两治”、棚户区改造和城市燃气设施建设,推进城区热电联产项目。
(五)七台河。
主要指七台河市辖区,包括新兴区、桃山区和茄子河区。
功能定位:全省重要的能源基地和煤电化基地、农业和矿山机械装备制造基地、实木家具生产基地、东部再生资源集散加工中心,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
产业发展方向及布局:发展煤炭、电力和煤化工三大主导产业,煤化工产业重点发展优质特种焦炭及煤焦油、焦炉气综合利用生产甲醇、燃油及精细化学品、合成材料;发展农业和矿山机械装备制造业、家具制造业。新兴区重点发展煤化工、矿山机械、木制品加工、新型建材、制药、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桃山区建设再生资源集散加工集聚区;茄子河区重点发展煤炭采选、电力、新型建材等产业;七台河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非煤接续替代产业、绿色有机食品和医药产业。
生态建设: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开展重点矿区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加强煤矸石等废弃物和采煤沉陷区治理,扩大煤层气抽采及利用,提高矿区土地复垦和矿井水回收利用率。加强桃山水库水源保护,做好上游污染源清理、两岸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
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东部煤运、旅游通道和物流设施建设,实现与周边城市高速路连接。
(六)重点开发城镇。
主要指东部煤电化基地周边部分县(市)重点开发区、园区所在乡镇,包括宝清县宝清镇、朝阳乡和七星泡镇,集贤县福利镇和集贤镇,鸡东县永安镇和永和镇,勃利县勃利镇和青山乡等9个镇(乡)。(图8 重点开发城镇分布图)(图略)
功能定位:东部煤电化基地中心城市产业辐射和转移的重要承接区,县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和引导区,周边农业人口转移的集散区。
产业发展方向与布局:以城关镇为基础,以各类经济开发园区和对外口岸为依托,承接区域内中心城市特色产业。以煤电化产业为主导,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煤炭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发展非煤支柱产业和对外贸易,重点发展冶金、新材料、新能源、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生物工程等产业。
生态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加强生态建设,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开展重点矿区生态修复、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治理,提高矿区土地复垦和矿井水利用率。
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和矿区基础设施,构建综合交通网络,优化居住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二、绥化
主要指绥化市建成区。
功能定位:全省中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国家重要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优质农牧良种繁育生产推广基地,全省重要的硅基材料产业基地,哈尔滨以北最大的商贸物流集散地,生物产业基地。
产业发展方向及布局:依托农业优势,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石化产品及精深加工业,亚麻纺织、机械、新型建材、医药、生物技术等产业。绥化经济开发区重点发展食品、医药、生物化工、机械电子、物流和光伏新材料产业,东富开发区重点发展食品、建材、纺织服装等产业。
生态建设:加大园林建设和街道绿化力度,切实保护水资源,不断优化人居环境。
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供排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加强与其他区域的快速交通联系,重点开发建设绥化新城区。
三、其他重点开发城镇
主要指国家农产品主产区中部分县(市)重点开发区、园区所在乡镇,包括桦南县桦南镇、桦川县悦来镇、汤原县汤原镇、友谊县友谊镇、萝北县名山镇和环山乡、绥化市北林区四方台镇和秦家镇、海伦市海伦镇和海北镇、望奎县望奎镇和先锋镇、兰西县榆林镇和兰西镇、明水县明水镇和双兴乡、青冈县青冈镇和柞岗乡等18个镇(乡)。(图8 重点开发城镇分布图)(图略)
功能定位: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县域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和引导区,特色优势产业的集聚区,周边农业人口转移的集散区。
产业发展方向与布局: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食品加工、轻纺、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旅游等产业。
生态和农业建设:积极保护耕地,保障粮食生产,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治理水土流失,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强化西部地区的防风固沙功能,加强水资源保护治理。
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各类道路、供水、电力、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优化居住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第五章 限制开发区域(国家农产品主产区)
限制开发区域的国家农产品主产区是指具备良好的农业发展条件,从保障国家农产品安全以及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需要出发,把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作为发展首要任务的区域。该区域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重点建设“三区五带”优势农产品主产区
11。(图4 “三区五带”农业战略格局分布图、图9 限制开发区域分布图)(图略)
第一节 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功能定位: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区域。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畜牧业生产基地和农产品深加工区、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
发展方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保护耕地,集约开发,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产业化水平、物资装备水平、支撑服务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大力发展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的现代化大农业,保障农产品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积极推进农业规模化水平,搞好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加大绿色(有机)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开发力度,拓展农村就业和增收空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加强土地整治,搞好规划、统筹安排、连片推进,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推进连片标准粮田建设。鼓励农民开展土壤改良。
--加快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以及水源工程建设。鼓励和支持农民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节水农业,推广节水灌溉,发展旱作农业。
--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和品种种植结构,搞好农业布局规划,科学确定不同区域农业发展重点,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带。
--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建设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高工程,积极扶持粮食生产,进一步提高粮食主产区生产能力,稳步提高粮食产量;处理好多种农产品协调发展的关系,加快发展畜牧业,壮大特色养殖业,促进畜产品和水产品的稳定增产。在保护生态前提下,开发资源有优势、增产有潜力的粮食生产后备区。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农业物资技术装备,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支持优势农产品加工、流通、储运设施的建设,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控制开发强度,优化开发方式,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促进农业资源的永续利用。加强土地整治,保持耕地的动态平衡,优化水土资源配置,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改革传统耕作制度,积极发展保护性耕作。
--加强生态建设,积极保护森林、草原、水域、湿地,保证生态安全。采取工程、生物和耕作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小兴安岭山地向松嫩平原过渡地带的水土流失治理,加强西部科尔沁沙地边缘地区的防风固沙屏障建设。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高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增强人工增雨作业能力。
--积极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农产品深加工,拓宽农村就业和增收空间。
--以县城为重点推进城镇建设和非农产业发展,加强县城和乡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中心职能。
--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要统筹考虑人口迁移等因素,适度集中、集约布局。
第二节 区域分布和概况
我省国家农产品主产区主要位于农业生产条件较好的松嫩平原、三江平原和中部山区,以松嫩平原、三江平原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为主体。主要建设以优质粳稻为主的水稻产业带,以籽粒与青贮兼用玉米为主的专用玉米产业带,以高油高蛋白大豆为主的大豆产业带,以肉牛、奶牛、生猪为主的畜牧产品产业带以及马铃薯产业带。
主要包括宾县、双城市、巴彦县、依兰县、依安县、克山县、克东县、拜泉县、富裕县、讷河市、泰来县、龙江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林甸县、肇源县、肇州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萝北县、宝清县、集贤县、友谊县、鸡东县、勃利县、绥化市北林区、安达市、肇东市、海伦市、兰西县、望奎县、青冈县、明水县等33个县(市、区)以及位于上述地区的农垦、森工系统所属场、局。该区域总面积10.3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的21.8%,耕地面积5.40万平方公里;2010年总人口1188万人,占全省的30%,农业人口865.19万人,粮食总产量762.08亿斤,人均粮食产量6415斤。
第六章 限制开发区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限制开发区域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指生态系统十分重要,关系全国或全省的生态安全,目前生态系统有所退化,需要在国土空间开发中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以保持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的区域。全省限制开发区域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分为:水源涵养型
12,包括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和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维护型
13,包括三江平原湿地生态功能区。(图5 “两山一平原”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分布图、图9 限制开发区域分布图)(图略)
第一节 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功能定位: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
发展方向:
生物多样性维护型生态功能区主要是濒危珍惜动植物分布较集中、具有典型代表性生态系统的区域。
--水源涵养型生态功能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修复,禁止非保护性采伐,力争全面停止主伐,植树造林,涵养水源,开展以中幼林抚育为重点的森林抚育经营,保护野生动物;在资源环境可承载的范围内,适度开发林木和水资源,科学有序开发矿产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以生态旅游、特色种养殖、绿色食品加工、北药开发、清洁能源等为主的接续和替代产业,形成生态主导型产业格局;合理分布农业人口,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居民享受的公共服务和基本生活条件与省内其他地区大体相同;繁荣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保障社会稳定;基本建立起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
--生物多样性维护型生态功能区。禁止对野生动植物进行滥捕滥采,保持和恢复野生动植物物种和种群的平衡,实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性循环和永续利用;加强防御外来物种入侵的能力,防止外来有害物种对生态系统的侵害;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与重要物种栖息地,防止生态建设导致栖息环境的改变;扩大保护范围,降低城市建设强度,改善水域及湿地环境。
--该区域中农业产粮大县(市、区),应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农业生产,努力提高粮食产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增加农民收入。
第二节 区域分布和概况
我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51个县(市、区)以及位于该区域内的森工、农垦系统所属局、场,总面积32.1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67.8%,2010年总人口1063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7%。
一、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
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包括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新林区、松岭区、伊春市市辖区、铁力市、嘉荫县、黑河市区(爱辉区)、北安市、五大连池市、嫩江县、逊克县、孙吴县、庆安县、绥棱县、甘南县、通河县和木兰县等35个县(市、区)及位于上述区域内的森工、农垦系统所属局、场,区域总面积21.4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45%。该区域森林覆盖率高,具有完整的寒温带森林生态系统,是我国寒温带针叶林、温带针阔混交林植被类型的重要分布区,是黑龙江、松花江、嫩江等水系及其主要支流的重要源头和水源涵养区。
二、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
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包括五常市、尚志市、方正县、延寿县、海林市、宁安市、穆棱市、东宁县、林口县等9个县(市)及位于上述区域内的森工、农垦系统所属局、场,区域总面积5.9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2%。该区域拥有温带完整的山地垂直生态系统,是大量珍稀物种资源的生物基因库。
三、三江平原湿地生态功能区
三江平原湿地生态功能区包括同江市、富锦市、抚远县、饶河县、虎林市、密山市、绥滨县等7个县(市)及位于上述区域内的森工、农垦系统所属局、场,区域总面积4.80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0%。该区域天然水域和原始湿地面积大,水生和湿地生态系统类型多样,在蓄洪防洪、抗旱、调节局部地区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控制土壤侵蚀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节 点状开发城镇
为更好地进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在现有城镇布局基础上重点规划和建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强的县城和中心镇,进一步集约开发,集中发展特色产业和经济,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引导一部分人口向城市化地区转移,一部分人口向区域内的县城和中心镇转移(图10 点状开发城镇分布图)(图略)。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点状开发城镇主要包括: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加北乡,漠河县西林吉镇,塔河县塔河镇,呼玛县呼玛镇,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塔源镇,黑河市爱辉区幸福乡和罕达汽镇,伊春市伊春区旭日街道办事处、东升街道办事处和前进街道办事处,伊春市翠峦区向阳街道办事处,伊春市西林区苔青街道办事处和新兴街道办事处,伊春市南岔区东升街道办事处和浩良河镇,铁力市铁力镇,嘉荫县朝阳镇,绥棱县绥棱镇,庆安县庆安镇和平安镇,北安市城郊乡和通北镇,五大连池市双泉镇,嫩江县嫩江镇、多宝山镇和双山镇,孙吴县孙吴镇,逊克县奇克镇,甘南县甘南镇和音河镇,通河县通河镇,木兰县木兰镇;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点状开发城镇主要包括:五常市五常镇和牛家满族镇,尚志市尚志镇,海林市海林镇,东宁县东宁镇和三岔口镇,宁安市宁安镇,林口县林口镇和柳树镇,穆棱市八面通镇和下城子镇,方正县方正镇、伊汉通乡和松南乡,延寿县延寿镇;三江平原湿地生态功能区点状开发城镇主要包括:富锦市大榆树镇,同江市同江镇,抚远县抚远镇和通江乡,饶河县饶河镇,密山市密山镇和连珠山镇,虎林市虎林镇,绥滨县绥滨镇。
功能定位:重要的农林产业和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县域经济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核心区,承接周边农业人口和林业生态人口转移的集中区。
生态建设:加强生态建设,积极保护耕地、森林、草原、水域和湿地,强化西部地区的防风固沙功能,加强水资源保护治理及林木采伐中的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产业发展方向与布局: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科学有序进行矿产资源的点状开发并做好生态恢复,重点发展特色种植养殖、观光休闲农业、农林牧产品生产和精深加工、绿色食品、北药等产业,积极发展生态旅游等服务业。
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条件,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加强城镇道路、供排水、垃圾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生产生活环境。
第七章 禁止开发区域
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是国土空间开发中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主要包括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基本农田保护区、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地、文物保护区、蓄滞洪区等区域。全省禁止开发区域共285处,包括国家级禁止开发区84处(图11 国家级禁止开发区域分布图)(图略),省级禁止开发区201处(图12 省级禁止开发区域分布图)(图略)。今后新设立的各类国家级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报规划编制部门列入禁止开发区域名录。
第一节 功能定位和管制原则
功能定位:保护自然文化资源的重要区域,点状分布的生态功能区域,珍稀动植物基因资源保护地和重要迁徙地,保护生物物种多样性的区域,基本农田、重要水源地和重要蓄泄洪区。
--依法管制原则。禁止开发区域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分级编制各类禁止开发区域保护规划,明确保护目标、任务、措施,落实资金来源,并依照规划逐年实施。
--区域分类管制原则。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的部署,进一步界定各类禁止开发区域的范围,核定人口和面积,完善划定禁止开发区域范围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对已设立区域划定范围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进行调整。进一步界定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范围,进行分类管理和保护;对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确有必要的,也可划定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并确定相应范围。
--有序转移人口原则。科学制定规划,完善政策引导,促进禁止开发区域的部分人口,逐步向城市化地区进行有序的转移。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提高环境质量。
--协调发展原则。全面保护该区域的生态环境,适度发展绿色天然产品,发展生态旅游。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管护人员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区域全面协调发展。
第二节 管制内容
一、自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