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卷调查。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出院患者和被服务对象中进行问卷调查。其中,5家重点评议单位由市卫生局统一负责函调。问卷结果占评议总分的50%。
(二)走访座谈。由各级行风评议组走访群众代表,召开社区居民座谈会,调查了解社会对评议单位的反映,对发现的问题视情扣分。
(三)暗访评议。由各级行风评议组对参评单位进行暗访,并结合平时开展的行风巡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综合分析,视情扣分。
(四)组织考核。各级行风评议组按照评议标准和考评办法,通过听取汇报、查台帐资料、察看现场等方法对评议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占评议总分的40%。
(五)综合评议。各级行风评议组根据问卷调查、现场考核、举报投诉等情况,综合确定被评单位最终得分结果。其中问卷调查占50%,现场考核占40%,市卫生局受理的举报投诉和平时开展的行风巡查情况占10%。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及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4月底前上报市卫生局监察室。各地、各单位选聘、培训评议员;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进行动员和部署,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行风评议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引导大家提高对开展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形成人人了解行评、人人参与行评的氛围。
(二)自查自评阶段(5月--6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深入服务区域,深入病区和门诊,深入患者中,主动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对照行风建设要求和评议内容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并切实加以整改,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各单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后,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30日前报所属的卫生行政部门。
(三)评议调查阶段(6月--7月)。各级行风评议组深入参评单位和有关社区,采取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广泛听取和收集各方面意见,帮助参评单位找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四)组织考核阶段(8月--9月)。各级行风评议组依据评议内容组织考核,形成书面评议材料。各市区行风评议组负责对辖区内评议单位的考核;市卫生局行风评议组负责对5家重点评议单位的考核,并适时对非重点评议单位进行抽查。
(五)落实整改阶段(10月)。各级行风评议组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反馈给被评议单位。各评议单位认真研究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列出整改计划。市卫生局适时抽查评议单位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