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苏卫监〔2011〕7号)
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苏大各附属医院,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改革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全面落实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改善医疗服务,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树立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现就2011年全市卫生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认真查找和解决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结合“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促进医疗卫生系统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医患关系进一步和谐,社会满意度有新的提高,为顺利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三区三城”作出应有贡献。
二、评议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含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三级医院作为重点巡查单位,其中苏大附属第二医院、苏大附属儿童医院、市中医医院、高新区枫桥人民医院、平江医院为全市重点评议单位。
三、评议内容
(一)依法执业情况。遵守执业法规,落实执业规范,保障医疗安全。
(二)医疗服务情况。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加强医患沟通,改善服务态度。
(三)就医环境情况。改善服务环境,优化就医流程,落实便民惠民措施。
(四)诚信收费情况。收费透明、公开,无自立、分解、重复、超标准收费等现象。
(五)医务公开情况。公开内容全面,公开形式多样,公开渠道畅通。
(六)廉洁行医情况。遵守医德规范,医德医风良好,无违纪违规问题。
(七)监督制约情况。监督形式多样,监督措施有力,开展活动经常。
(八)工作成效情况。医患关系和谐,医患纠纷减少,群众得实惠,社会满意度提高。
四、评议方法
本次评议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集中评议与日常督导、属地评议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保证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市卫生局负责对全市评议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主要对市区重点评议单位开展评议,并适时进行督导抽查;各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市卫生局的部署和要求,负责对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的评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