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首届海南省艺术节总体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12〕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首届海南省艺术节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首届海南省艺术节总体方案
为实施我省文艺精品战略,展示我省文化建设成果,检验文艺队伍水平,促进文艺人才培养,推动文艺创作和各项文化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特举办首届海南省艺术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及“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原则,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决定》,创作生产更多更好的文化艺术产品,充分挖掘、传承民族和地方特色文化,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
二、主题
艺术的盛会,人民的节日,和谐的海南。
三、举办单位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
承办: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口市人民政府。
四、组织机构
成立“首届海南省艺术节”组织委员会,组委会成员由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口市政府、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等有关领导组成。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办公室主任由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有关领导担任。办公室分设会务秘书组、专业艺术活动组、群众文化活动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各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负责艺术节的日常工作。各组工作人员由组委会办公室在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五、办节原则及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