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持海南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国际传染病和进出境动植物疫情疫病风险预警和应急救援(处置)机制,严密监测国际和海南周边国家(地区)人类传染病和动植物疫情疫病动态,严防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外来有害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传入,维护海南“生态省”、“健康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良好生态环境。按照国际通行的旅游服务标准,加大海南卫生检疫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服务设施、设备建设以及配套资金的投入,优先在海南实施口岸卫生检疫核心能力建设提升工程,支持海南开展“国际卫生机场”和“国际卫生港口”创建活动。支持建设涉及节能减排工作需要的计量检测体系平台,帮助建立和提高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效测试技术水平,支持海南节能、节水、节材、节电、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产品的认证,指导实施能源计量。
(四)支持海南大项目建设和发展新型工业。利用市场准入、技术咨询、检验检测等手段,支持海南引入大企业,建设大项目、大工程。支持海南高起点、高质量发展临港工业、重点产业、旅游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海洋经济。支持具有本地资源优势的油气化工产业群、林浆纸一体化产业群集约发展,支持光伏产业、微电子产业、核电、医药、航运物流等环境友好型、高新技术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支持房车、游艇、水上飞机、潜水设备等旅游装备制造业和特色旅游产品加快发展。重点支持促进海马汽车、金盘变压器等具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品扩大出口。
(五)支持海南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根据国际旅游岛产业发展要求,指导海南出台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构建完善的标准体系。支持在海南设立3个以上旅游服务、热带农业等相关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争取旅游国际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落户海南;帮助海南将相关特色地方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支持海南承担相关领域国家标准的制定,并安排标准制定经费。指导、帮助总结推广三亚市建设国家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工作经验,支持海南建设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支持和帮助新兴工业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订。
(六)支持海南推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支持和指导海南培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和优秀品牌。鼓励海南热带特色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保护和原产地标记保护。积极支持海南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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