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工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沪工总法〔2010〕68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2010年是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检查验收年。根据全国总工会制定下发的《全国工会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就组织开展上海工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上海市总工会“五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在全国总工会“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导下,根据《关于在上海市工会干部和职工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组织全市工会系统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市总工会“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承担具体工作。
各地区、系统工会普法宣传部门负责本地区、系统工会“五五”普法自查和检查工作,坚持以实事求是、力求实效为原则,将检查验收与推动工作相结合,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切实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订和实施奠定基础。
二、检查的主要方式
检查验收采取各地区、系统自查与市总工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总工会将邀请市法制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检查验收组,对部分地区、系统进行抽查。抽查过程中,拟听取地区、系统工会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全面汇报,查阅档案材料,组织对该地区、系统下属的2家基层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召开职工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
三、检查内容
(一)工会“五五”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建设和运行情况;
(二)贯彻落实上海工会和各地区、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情况;
(三)普法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四)工会领导干部、职工等学法用法情况;
(五)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园(社)区”情况;
(六)工会、职工依法维权实践情况;
(七)普法机制体制创新情况;
(八)工会普法宣传阵地和队伍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