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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开展争创“平安世博·平安卫士”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三)激励斗志,开展“平安世博·平安卫士”评选活动。主题实践活动期间,将每月评选“世博安保先锋”,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平安世博·平安卫士”评选,及时宣传社会群众、公安民警等在安保工作中的闪光点,鼓舞广大群众以人人有责的主人翁意识参与平安建设,激励广大公安民警以更加旺盛的工作热情投身世博安保,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弘扬先进,开展“平安世博·平安卫士”宣传活动。通过多种途径,搭建各种平台,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主题实践活动进展情况,重点宣传世博安保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树立为“世博安保万无一失”而拼搏奉献的平安卫士光辉形象,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组织保障,加强对世博安保参与者的关心慰问工作。加大对志愿者、公安民警等世博安保参与者及家属的关心,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尤其在高温季节、节假日等特殊节点,通过各种方式反馈社会群众对他们的感谢和支持,保障他们始终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投身世博安保。

  四、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积极参与“平安世博”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各界群众、公安民警和基层团队。

  (二)奖项设置及名额

  1、2010年5月至10月,每月从社会群众中评选出10名个人,从公安民警中评选出10个集体、10名个人,授予“世博安保先锋”荣誉称号。

  2、世博会后,从“世博安保先锋”当选者中再评选出10名群众、10名民警,授予“平安卫士”荣誉称号。

  3、对“平安卫士”和表现特别突出的“世博安保先锋”,由市总工会授予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并推荐参加更高层面的奖项评选。

  (三)评选条件

  1、社会群众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品德高尚,作风优良。

  (2)服从服务世博大局,不讲条件、不计得失、全力以赴地做好本职工作。

  (3)富有主人翁精神,为平安世博、和谐社会积极建言献策,并身体力行,堪为表率。

  (4)为世博安保做出特别贡献,成绩突出,得到上级领导部门、干部群众的广泛赞誉和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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