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针对建设工程特点,制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队伍、救援物资和装备建设,建立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单位要根据建设工程特点、范围,对现场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适时监控,制定综合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综合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的评估和修订,并增配安全救援装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职工自防自救能力。
(六)健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
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查清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落实整改措施,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要完善和落实事故约谈、事故现场会、事故通报、事故结案和事故责任追究、事故定期分析等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结果,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四、突出重点,有效强化重点建设工程安全工作
(一)强化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安全措施落实
施工期间,要做到完全撤离居住人员,不能做到完全撤离居住人员时,必须采取严密措施,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控;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制度,加强出入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的“四口”等临边防护,作业区周围要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二)强化轨道交通建设安全措施落实
进一步落实市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关于对规划、可研、设计、采购、建造等环节全周期加强质量与技术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影响轨道交通使用(公共)安全隐患的若干意见(试行)》,严格履行风险工程安全管理程序,认真落实第三方监测制度。各参建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对异常数据等问题进行处理,在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的同时,确保地下管线、交通基础设施运行安全,坚决防止因违规施工造成地面塌陷事故。
(三)强化城乡结合部建设、城南行动和CBD核心区工程等安全措施落实
加强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评估安全风险,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合理设置安全监管人员,明确并细化重点岗位职责,加强作业现场指挥调度和动态监控。
(四)强化校舍安全工程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