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继续完善包括单位产品能效限额标准在内的地方节能减排标准体系
| 加强节能环保标准体系研究,制订完成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地方标准20项以上。
| 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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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上海市取用水定额标准体系。
| 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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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大对国家、本市节能和环保领域标准的宣贯和实施力度,加强对高耗能产品单位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新出台的有关节能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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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市节能监察中心等,对照已出台的能耗限额标准和用能定额标准,组织用能单位开展自查、整改和达标对标活动。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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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继续推进本市节能和环保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
| 积极推进本市第一、第二批14个节能和环保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并组织阶段性验收,在总结经验和调研的基础上,启动新一轮节能与环保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
| 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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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本市节能标准体系研究,建立完善节能标准化服务平台
| 加强重点领域本市节能标准体系研究,筹建具有信息服务、标准应用、技术推广、工作交流和专家咨询等功能的本市节能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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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
| 配合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开展本市能源计量在线监测和能效监控体系总体方案设计。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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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配备计量器具,试点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开展城市能源计量建设示范。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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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力推进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上海)筹建工作
| 进一步深化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上海)建设的研究和调研,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筹建和具体推进工作,并适时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申请。
| 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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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大能源计量检查力度,启动能源计量审查工作
|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即将发布的能源计量审查规范,结合上海实际,开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及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应用的专项检查,发挥专家库和技术机构作用,努力帮助用能单位落实各项能源计量法制要求,取得节能减排实效。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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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积极推进能源计量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 积极争取节能主管部门和区、县政府支持,在2011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能源计量示范单位的培育、创建力度,宣传示范单位的创建成果,带动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上新台阶,并研究制定可行、有效的配套奖励机制。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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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健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
| 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等部门,制订本市加快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
| 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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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继续抓好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工作
| 继续推进适度包装,加大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企业进一步树立资源节约和诚信意识。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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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加强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提高使用单位安全和节能管理水平
| 继续开展工业锅炉设计文件的节能审查,严把锅炉设计节能关。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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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组织开展对新锅炉和在用工业锅炉的能效测试。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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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优质技术服务,帮助企业开展锅炉节能改造。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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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燃煤(重油)工业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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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加强锅炉水质监督和锅炉房节能管理,提高锅炉使用单位的安全和节能管理水平。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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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电梯节能有关标准的起草和制定工作,并积极推动有关课题的研究。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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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对部分老住宅电梯能耗状况评估的基础上,积极引导使用单位进行设备更新改造,切实改善安全状况、降低能源消耗。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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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配合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工程
| 配合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研究制订在钢铁、石化、化工和电力等行业推进工业锅炉、空压机、风机、水泵等重点用能设备专项技改办法,编制70项重点项目诊断方案,落实100台锅炉、1000台其他用能设备改造。
| 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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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严把生产许可证受理审查关,淘汰落后产能
| 对钢铁、水泥、电线电缆、铝型材等产业政策规定不得新上、不得重复建设和扩大规模的项目,坚决不予受理。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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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产业政策规定必须淘汰的落后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以及能耗高、效率低、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能力,严把生产条件审查关,坚决按时淘汰,并注销相关生产许可证。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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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区、县质量技监局对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许可证产品企业开展证后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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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加强对节能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
| *加强能效标识产品监督检查。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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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对彩电、冰箱、坐便器、油品等节能节水相关产品开展监督抽查,扩大节能节水产品抽查的种类、批次和覆盖面。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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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力度,督促企业生产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产品。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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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加强节能减排类产品执法力度
| 加强部门联动,继续开展《节约能源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能源效率标识联合执法检查和限塑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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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伪造、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以及生产假冒能源类产品的违法行为。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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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区域特点和实际情况,继续组织执法检查人员对全市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摸和动态跟踪,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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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继续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 继续跟踪列入推广目录的电机产品在国家及本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情况。同时,对推广产品的能效标识加强监督检查。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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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在名牌推荐、质量攻关、质量兴区等宏观质量管理活动中,着力引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排
| 结合《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修订,在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和上海市质量金奖申报条件中突出社会责任和节能减排要求。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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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上海市市长质量奖及质量金奖评审工作,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有关要求,在“社会责任”和“经营结果”两部分中加大对有关节能环保、循环经济内容的评价力度,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节能减排。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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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节能产品优先推荐名牌的工作,鼓励本市节能产品企业申报上海名牌,扶持该领域企业进行品牌建设,扩大上海名牌在节能产品领域的影响力。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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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贯彻落实国家和质检总局关于质量振兴新发展规划时,对在质量提升过程中实现了节能降耗、环境保护、装备更新和安全生产的企业加大支持力度。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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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质量兴区工作,通过《上海市质量兴区绩效评价细则》,联合各职能部门继续细化分解质量兴区任务目标,继续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考核力度,推动企业节能减排。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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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继续推进节能产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 做好节能产品认证的鼓励和引导工作,并积极落实相关专项工作经费。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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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和推广工作,有计划地开展相关行业的培训,鼓励和引导相关行业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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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相关部门积极采信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结果,并落实在相关政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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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大力开展节能宣传培训活动
| 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宣传进社区、进园区活动。结合节能宣传周、质量月、计量日、标准化日等主题活动,组织相关技术专家,深入社区、厂区、小区、园区,开展现场咨询和免费检测活动,广泛张贴有关计量与能源的宣传画,发放节能宣传资料,宣传节约能源法律法规标准,引导市民选购和使用节能产品。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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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关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组织开展节能产品认证知识宣贯培训、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知识宣贯培训以及能源计量业务培训。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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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进一步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基础建设
| 积极拓展可用于电动汽车的超级电容器、家用太阳能热水器等产品以及水嘴、坐便器等用水产品用水限定值测试的检测能力,提升相关技术服务能级。
| 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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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开展光伏产品、风电产品等新能源产品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为相关企业提供服务和咨询。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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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相关产品和设备检测方法研究,参与或主导开展节能减排相关标准和认证规程的制修订工作。针对我国电动汽车用锂离子电池及其系统国家标准缺失的情况,开展对国际上车用锂离子电池及其系统标准的研究。
|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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