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局系统开展上海质监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通知
(沪质技监法〔2012〕243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 “质检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要求,围绕“坚持依法行政、建设上海法治质监”主线,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决定在局系统内开展上海质监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建设法治质监。
二、重点内容
1.加大质监法制宣传力度。利用各级政府“一月一法”、“普法简报”等法制宣传工作平台,参与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将质监法制宣传融入“大法宣”格局中。结合质量月和“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质监法律服务活动,在计量“三免”、质量安全知识咨询等市民欢迎的活动中宣传质监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将质监法制宣传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维护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深入社区、乡村,以电子显示屏、标语横幅、居民讲座等形式宣传质监法律法规。发挥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主渠道作用,宣传质监工作和质监法律法规,鼓励市民参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营造质量法制社会氛围。
2.推动法治文化产品创作。组织人员参与国家质检总局质检法治文化演讲比赛和法治摄影图片评比和征文活动;发放和张贴法制宣传画、宣传标语;汇编典型案例和规范手册;鼓励质监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推进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丰富质监法治文化的传播方式。
3.提升局系统依法行政意识。狠抓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工作,通过法制讲座、执法问题分析、典型案例研讨等形式,加大质监法律法规宣贯和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继续举办检验人员法律讲座,提升检验检测机构人员的依法施检和责任风险意识,做到检验程序规范、数据准确。组织对质监窗口工作人员、特种设备协管员进行培训,提升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4.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积极参与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根据上海市依法治市办和国家质检总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从制度建设、决策机制、规范性文件、执法监督、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社会监督和实践创新等8个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整体提升局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