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落实,扎实推进,切实帮助农民工群体解决实际困难
8、突出欠薪查处,做好权益维护。各级工会要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加大对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权益的维护力度,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督查力度,加大对恶意欠薪企业的工资追讨和查处力度,帮助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返乡过年;要加大各级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开展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力度,积极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帮助困难农民工解决因裁员、欠薪、断保等引发的劳动关系纠纷;要在企业(工地)、社区以及车站、码头等人流比较集中的场所,采取图片展览、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方式,宣传涉及农民工切身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
9、加大帮扶力度,做实援助服务。各级工会要从工会经费和帮扶专项基金中增拨相应的资金用于开展农民工送温暖活动,切实加大对生活困难农民工的帮扶力度;要推动做好本市“外来从业人员意外伤残互助保障计划”的参保以及农民工团体助医卡、体检卡、医药箱发放等工作;要继续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返城”工作,通过帮助购买团体票、组织专列专车等形式,努力帮助农民工解决购票难、乘车难、返乡返城难等问题;要关注农民工“体面劳动”状况,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普查,推动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环境和条件;要注重做好留沪过年农民工的安抚和疏导工作,通过组织文体活动、医疗体检、健康咨询等活动,不断丰富广大农民工的业余生活。
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着力推动工会长效帮扶机制建设
10、制定推进计划,落实“四个结合”。各级工会要按照走访慰问与机制建设相联动、救急济难与深层次矛盾化解相协调、物质资助与人性化关怀相衔接的要求,制定有具体目标、有党政支持、有人员落实、有资金保障、有机制规范、有措施保证的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计划实施方案,努力做到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推进落实“两个普遍”工作方针相结合,与促进工会帮扶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11、加强资金监管,推动中心建设。各级工会要严格按照全总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帮扶资金的监管,确保款物全部用于帮扶困难职工、农民工;要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使用好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并认真组织开展2010年及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的自查工作;要以开展送温暖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各级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构建完善区县、街道(乡镇)、工业园区(开发区)帮扶工作网络,做到帮扶困难职工“全覆盖、不遗漏”;要继续推动地方财政落实对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的资金投入,努力实现按1:2比例配套的目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