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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四)加强风险监测结果的后处理工作。对风险监测中发现的问题产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对监测过程中发现的涉嫌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虚假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程序严肃处理;建立完善存在安全隐患产品的处理程序和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十五)启动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工作。开展调研,制定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选定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收集化妆品不良反应案例信息,为化妆品安全监管提供依据。

  五、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技术支撑水平。

  (十六)继续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指导省、市所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扩项、资质认证和检验机构认定工作,逐步建立以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为基础,其他检验机构为补充,覆盖全省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网络。

  (十七)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应急处置工作体系。研究制定保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

  (十八)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专家队伍建设。组建保健食品、化妆品专家委员会,制定专家管理办法,发挥专家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中的作用。

  六、严格规范,切实把好行政许可准入关。

  (十九)落实保健食品及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生产(卫生)许可清理换证任务。按国家局工作部署,制定我省保健食品及保健食品企业生产许可和化妆品企业卫生许可清理换证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和要求,确保按时完成产品清理换证和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

  (二十)严格实施产品及企业许可工作。对申请注册和再注册的保健食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已获生产许可的企业,按照修订后的生产许可条件和良好生产规范进行重新审核,换发新的生产(卫生)许可证。严把新开办企业准入关,鼓励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推进产业升级;做好调整后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条件审核制度的落实工作,严把上报材料审核关。

  七、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化建设。

  (二十一)开发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业务信息系统。建立保健食品品种数据库、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数据库、化妆品生产企业数据库和化妆品备案品种数据库;开发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软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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