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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标签和说明书专项检查活动。严格规范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管理,重点监督检查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行为。规范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严查化妆品使用虚假批准文号(备案号)或在产品标签、包装及说明书上使用医疗术语和夸大功能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组织开展无备案产品化妆品企业专项检查活动。摸清企业产品生产情况,督促企业执行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制度;检查企业产品工艺配方及使用原料有无使用禁用物质、产品是否经过检验出厂,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七)完善监管基础工作。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监管档案;探索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八)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制定《江苏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实施细则》、《江苏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细则》,统一监督检查文书。

  (九)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确保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50%;对高风险产品和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开展突击检查;对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及举报投诉中发现的问题产品开展飞行检查。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原料监管,确定保健食品重点监管原料名单,增加检查频次,把好产品出厂关。

  (十)推进化妆品质量授权人试点工作。做好实施质量受权人制度的宣传工作,选择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受权人试点,引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十一)全面落实化妆品备案管理制度。做好备案申请的受理登记工作,公布已备案产品信息;开展事后监督,组织专家对备案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做好与即将实施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分类管理制度的衔接,督促企业对纳入特殊用途化妆品(II类)管理的产品上报国家局审批。

  四、认真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

  (十二)进一步健全风险监测工作网络。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测网络,定期开展风险监测,逐步做到抽样检测常态化、风险监测规范化、质量评估制度化、安全预警公开化。

  (十三)全面落实国家风险监测和省级质量安全评价任务。做好2011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的总结分析工作,对风险监测发现的问题产品,开展隐患排查,做好风险防控;制定2012年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完善评价体系和监测方法,提高后期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做好省级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评价工作,针对安全风险较高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制定评价抽检方案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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