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我省体育发展方式的意见
(粤府〔2012〕5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推动我省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体育事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幸福广东进程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新时期体育工作的实际和要求,现就加快转变我省体育发展方式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重要意义
体育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我省一直高度重视体育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全省体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和辉煌成就,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发展水平保持在全国前列,成功举办了第16届亚运会、广州2010年亚洲残疾人运动会和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成为全国重要的体育大省。但与此同时,我省体育发展仍面临着资源供给相对不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差距较大的主要矛盾。群众体育领域的政府公共服务不足,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不强,体育产业发展规模不大、层次不高。解决体育发展中这些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改革体育管理体制,加快推进体育发展方式转变。这既是关系我省体育发展全局的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项体育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主线。
二、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宗旨,以建设体育强省为目标,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坚持改革创新,推动体育发展理念从重成绩、重奖牌向以人为本、服务民生转变;体育发展格局从突出竞技体育向以群众体育为基础、竞技体育为带动的全面发展转变;体育发展模式从主要依靠要素驱动的粗放型向注重创新驱动的集约型转变;体育发展管理从经验型向把握和运用规律的科学型转变;体育发展主体从政府管办向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微观主体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相结合转变;体育公共服务从城乡、区域、群体间的不均衡发展向均等化和协调发展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