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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转发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转发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沪工办发〔2010〕65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现将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安委办〔2010〕41号)转发给你们,望结合《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沪工总经〔2010〕224号)精神和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冬季是安全事故易发季节,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各级工会要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做好对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监控和管理。要加强冬季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和落实职业安全措施,改善作业场所生产生活环境,做好职工防寒保暖劳动保护工作,尤其要防止因突击施工和超时加班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元旦、春节、两会期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切实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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