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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农业农村经济科技效益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开展帮扶活动。结合“效益年”活动安排,市、县(市、区)安排1000名农业科技人员帮扶1000个困难农户,为其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引进、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服务,通过科技与智力帮扶,引导其走上依靠科技发展生产、摆脱困境、增收致富的新路子。

  3.组织我市相关人员参加全省农业科技观摩交流活动。在2012年第三季度,省里将组织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农业技术推广单位、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专家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技术指导员及农业科技示范户,开展新技术、新成果观摩现场和技术交流活动,我市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里活动,实行科研与推广工作的无缝对接,有效推进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通化市农业农村经济科技效益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全面负责“效益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具体负责“效益年”活动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尽快成立“效益年”活动组织机构。各级政府要把开展“效益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把开展“效益年”活动与绩效考评挂钩,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二)明确责任分工。

  “效益年”活动采取“政府组织推动、部门牵头操作、单位分头实施、条块结合推进”的方式进行。以“块”为单位,政府是“效益年”活动的组织者和第一责任者,各县(市、区)政府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效益年”活动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农业科研院所、技术推广单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是“效益年”活动的主体和具体实施者,根据单位特点,抽调骨干科技人员,落实相关科技项目,全面参与组织开展好科研攻关、技术推广、教育培训、生产指导等各项工作。以“条”为单位,各级农业、水利、林业、畜牧等部门是“效益年”活动的牵头操作部门,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履行好“十大工程”牵头和参与职责,并结合本系统特点,研究提出并组织开展好本系统的“效益年”活动。各级财政、发展改革、科技等综合部门要在“效益年”活动的资金筹措、项目安排、重大科研攻关协调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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