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来源》在相应的字母上划“√”
A.国家计划:指正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
B.省(部)、县计划:指国家计划以外,国务院各部委、省、县、自治区或通过有关厅局下达的任务
C.国际合作;指由外国单位或个人委托或共同研究、开发的项目;
D.自选:指本基层单位提出或批准的,占用本职工作时间研究开发的项目;
E.非职务:指非本单位任务,不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和时间所完成与本职位无关的或者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研究开发项目;
F.其它:不能归属于上述各类的研究开发项目;
《项目起止时间》起始时间指立项研究、开始研制日期,完成时间指项目通过验收、鉴定或
投产日期。
二、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是向国内外公开宣传、介绍本项目的资料,要求按栏目内的提要简要、扼要地介绍,同时不泄露项目的核心技术。
创新点是申报项目和申报书的核心部分,也是审查项目,处理争议的关键依据。创新点是项目在创新性方面的归纳与提炼,应简明、准确、完整地阐述,无须用抽象形容词。科学技术进步奖创新点是指:在研究、开发、推广以及产业化中做出的创造性贡献和解决的关键技术。
三、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栏中填写的数字以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的数额为基本依据,只填写在推荐前三年中取得的新增直接效益。
各栏目的计算依据,应就生产或应用该项目后产生的直接累计净增效益以及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等作出简要说明,并具体列出本表所填各项效益额的计算方法和计算依据。
《社会效益》是指推荐项目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保护自然资源或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及健康水平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应扼要的做出说明。
四、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
《本项目曾获科技奖励情况》应填写获得国务院、省部或经科技部批准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励情况。
五、申请、获得专利情况表
《申报、获得专利情况表》应包括推荐项目中所含的全部专利申报情况及已获得的国内外专利。
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
这是核实完成人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按表格要求逐项填写。
“创造性贡献”一栏应如实地写明该完成人对本项目独立做出的创造性贡献,并与创新点栏中的内容相对应。
七、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
《主要完成单位情况表》是核实申报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单位是否具备获奖条件的重要依据,应准确无误,并在单位名称栏内加盖完成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