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计划:
1.“一院一中心”: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 10 所、社会福利中心 1 个。
2.“一社区一所”:每年建设2个社区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到 2015 年,建成 10 个社区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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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敬老优待和权益保障。
1.完善敬老优待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各种敬老优待政策,整合管理资源,形成完整、简便的敬老优待管理系统。推动敬老优待工作城乡之间平衡发展。
2.加强老年法制建设。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将其纳入“六五”普法教育范畴。
3.优化老年维权服务。健全县、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三级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将高龄、独居、失能和行为能力不健全的老年人列为维权服务重点对象,加强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简化程序,提供及时、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建立公安、司法、民政、人力社保、卫生、信访等部门间的信息交流机制。
专栏5 敬老优待和权益保障水平提升重点计划
1、敬老优待提升计划:整合敬老优待政策,优化服务,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乘公交车政策。
2、老年法律援助计划:完善12348法律援助服务专线咨询服务功能,将农村老年人列入法律援助重点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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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
1.加快老年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投资建设综合性的县级老年文化活动中心,保障县老年大学的教学场地。配合新农村建设,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升级改造、增添老年人文化、运动健身场地和设施。实现100%的城市社区,80%的乡镇和50%的村建有老年文化服务设施。
2.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增加老年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实施流动文化设施配送、电影放映、公共文化服务“五送”等文化工程。支持老年群众组织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发展老年文化服务中介组织,拓宽老年人才艺展示空间,打造老年文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