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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总工会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1、着力提高一线职工收入水平。推动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线、工资增长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价位等的合理调整。密切关注主副食品和低收入职工家庭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波动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收入分配调研报告制度,着力研究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政府购买岗位项目从业人员和转改制企业职工收入状况,推动提高本市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行业一线职工收入水平。

  22、扎实推进服务职工、帮扶职工工作。推进工会就业援助服务体系和培训体系建设,广泛开展“百企千岗进社区”、“技能培训促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等活动,着力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积极参与本市“家政服务工程”项目,大力开展家庭服务培训、就业、维权“一站式”服务。推进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可持续发展,推动建立行业(企业)工会帮扶工作新模式,不断深化“金秋助学”、“元旦春节送温暖”和“三定”帮困等帮扶品牌项目。巩固、提高市总工会“四项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参保率和覆盖面。

  23、帮助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市发展。年内培养1万名高技能农民工,资助新生代农民工参加EBA培训和学历教育,帮助农民工提高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积极参与综合保险、子女教育、户籍入沪等政策措施的制定调整,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帮助农民工更好地分享上海发展成果。规范企业用工秩序,提高低收入农民工工资水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强帮扶救助和人文关怀,开展送文化、送法律、送健康活动,设立更多的“农民工假日影院”,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

  六、深入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工会各项工作,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24、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开展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总结回顾上海工运事业在党的领导下的发展历程、经验和规律,进一步探索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工会工作新格局。结合对区县局产业工会工作考核,推动建立党工组织联建制度,进一步拓展党工共建工作领域,创新党工共建形式和载体,在服务党政中心工作、推进“两个普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新工会体制机制等方面,进一步体现党工共建的积极成效。

  25、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实施市总年度调研计划,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形成调研工作长效机制。发挥市工运研究会作用,加强研究会组织建设,年内研究会团体会员达到50家。完善基层调研网络,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例会、专题调研、考核激励制度。加强对基层工会工作新鲜经验的总结提炼,促进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和解决。结合建党90周年纪念活动,举办“党的领导与上海工会建设”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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