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洋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12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津海办〔2012〕78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开展2012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国海办字〔2012〕116号)精神,我局制定了《天津市2012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2012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方案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天津市2012年“世界海洋日暨
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方案
为落实国家海洋局《关于开展2012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的通知》精神,营造全社会关注海洋、热爱海洋、保护海洋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好天津市海洋日宣教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在充分总结、借鉴往届海洋日活动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海洋日当天活动与前后的铺垫性、延伸性活动相结合,常规性固定活动与创新性专项活动相结合”的模式,使海洋日活动的影响力向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拓展和延伸。特别是结合海域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和
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扎实开展各项宣教工作。
二、主要活动安排
2012年海洋日活动的主题为“海洋与可持续发展”。
(一)在媒体上发表专题文章和新闻
6月8日前,力争在天津日报以海洋与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发表署名文章。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广泛报道天津海洋事业和海洋经济发展成就,进一步扩大海洋工作的影响。
(二) 广场宣传活动
6月8日,在滨海新区塘沽金街设置主会场,围绕海域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和
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开展广场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海洋法律法规、管理政策等现场咨询活动。
(三)开发日活动
6月8日,向社会免费开放大港贝壳堤博物馆、海监执法艇等设施,鼓励并积极组织社会公众特别是大中小学生参观,普及海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