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析研究
工业经济运行进度分析、预测分析、专题分析、调研报告和课题研究等全部分析研究成果;相关工作动态信息。
(三)其他方面
工业统计制度标准执行情况、专项调查、调研工作、业务培训、统计基础建设等相关方面工作。
六、考核评比标准
(一)工业统计基层报表考评标准(70分)
每个基层报表的每一个报告期起评分均为70分,分别依照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安全性四个方面评分考核,实行扣分制,扣完为止。
每一个考评期结束后,各报表考评分=各报告期的当期考评分总和/报告期数;
基层报表平均得分=各报表考评分总和/报表数。
1.及时性(20分)
(1)缺报:无论年报或定报,缺报一次,扣10分,两次以上20分全部扣除。
(2)迟报:报表上报时间(以FTP上传时间为准)晚于报表制度规定的上报日期为迟报。每迟报1个小时扣1分,超过12小时视为缺报处理。如遇计算机网络问题,须事先报告,否则按迟报处理。
(3)漏报:在制度规定的上报日期内,虽然已上报数据库,但是部分应该上报的企业没有上报的,则按照比例每次扣1-5分,直至扣完。漏报企业数占全部应上报企业数的比重在5%以下的,扣1分;5-10%扣3分;超过10%扣5分。
(4)上报率:主要针对网上报表,一季度考核一次。上报率大于等于90%的,不扣分;80-90%扣1分;70-80%扣5分;低于70%的扣10分。
2.准确性(40分)
(1)数据逻辑关系和平衡关系审核:对于必要审核关系报错而无说明、定报去年同期数漏报、产品产量平衡关系出错等情况,按照出错的单位数占全部上报单位数的比例,低于1%不扣分,1-2%扣1分,2-5%扣2分,5-10%扣5分,超过10%扣10分。
(2)对于影响到全市工业总量数据的严重差错,每次扣5分,直至扣完全部基层报表总分(70分)。
(3)各区县必须对市局查询的数据进行情况反馈,若无反馈的,每次扣2分;超过规定时间反馈的,每次扣1分。
3.完整性(5分)
对于上报数据与历史数据有较大波动或者有较大调整的,要求在报送的同时必须附文字说明,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扣分。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在报送时必须附文字说明,漏报一次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