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与“一套表”工作相关的部门
综合部门:综合处提出数据分析、信息发布和资料整理等指标及数据加工需求;核算处确定各行业财务指标,提出满足国民经济核算要求的调查指标及数据加工需求等,并对各专业主要经济运行指标进行综合评估。
专业部门:参与各工作组工作;制定并实施分管专业数据质量监控和评估办法;根据名录库管理组提供的专业调查单位字典库和抽样框,确定本专业年定报单位以及抽样调查的样本单位;将本专业各项调查所获得的单位变动情况、单位基本信息变更资料定期反馈给名录库管理机构[2];制定分管专业的调查内容和数据汇总表,编写数据审核规则和汇总条件;对数据采集处理软件提出具体业务功能需求;在“一套表”信息化工作平台中定制分管专业的调查内容,并带数据进行测试;负责分管专业“一套表”工作布置、业务培训;负责分管专业数据审核、验收、查询和数据加工、汇总和上报等工作;组织分管专业“一套表”试点工作及技术总结。
(二)召开相关工作会议
召开“四大工程”建设工作部署会议,明确“一套表”业务流程及各部门工作分工,落实推进细则,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召开相关部门和区县统计机构参加的“四大工程”建设工作专题研讨会,研讨相关工作;综合各部门提出的业务需求,对各项推进细则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在全市统计系统做好实施统计“四大工程”的宣传动员工作,及时向区县统计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通报实施“一套表”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工作方式,为推进“四大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向调查单位宣传实施“一套表”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调查单位的理解和配合。
(三)落实工作经费
本市“四大工程”建设涉及的经费主要包括:
1.工作调研费;
2.会议、培训费;
3.数据采集与处理平台软件开发、平台硬件购置费及网络使用费;
4.企业“一套表”试点工作费;
5.试点表、培训、宣传资料等印刷费用。
各工作组和相关处室(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关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经财务部门审定后执行。
(四)组织实施方式
1.确定调查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年、定报调查单位更新维护管理规定和《上海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形成职责清晰的统计调查单位管理机制。按照“先进库,再报数”的原则,由名录库管理部门会同专业统计部门认定调查单位,并逐步解决专业间调查单位的重复和遗漏问题。年定报单位增减变动和基本信息定期进行更新维护,由市统计局名录库管理部门统一将需要更新维护的内容报国家统计局批准后,再由名录库管理组负责统一调整调查单位及基本信息,并提交相关专业统计部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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