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轨道交通十号线海伦路车站及周边地区防汛工作的通知
(沪汛部〔2009〕4号)
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今年汛期将至,根据市政府对今年本市防汛工作的总体部署,我部提出了“围绕‘迎世博、保安全’防汛工作主线,高度关注六大区域、重点整治六大隐患”的工作要求。其中轨道交通十号线海伦路车站及周边地区已被列为高度关注的六大区域之一,该地区去年因十号线施工,造成溧阳排水系统进水总管损坏,系统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为确保上述地区安全度汛,请你公司在全面做好轨道交通沿线防汛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会同虹口区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该地区的防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你公司作为轨道交通的防汛责任主体,应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汛组织体系,分解任务、细化目标、责任到人。当前要督促轨道交通十号线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防汛工作责任制,切实落实好海伦路车站施工范围内的防汛措施,并会同市城投总公司和虹口区市政管理署等单位做好车站周边地区(即溧阳排水系统服务范围内地区)的防汛排水工作,接受虹口区防汛指挥部的检查、指导。
二、细化预案,落实措施。
1、根据轨道交通十号线海伦路车站的施工进展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车站施工防汛单项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开展防汛工作、实施应急响应,落实相关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
2、严格执行市重大办和市水务局制订的“东翻、西排、北引、南调”为格局的临时排水方案,努力降低暴雨积水风险;
3、汛前组织力量对车站周边管道进行疏通养护和管道检测,确保管道的畅通和完好。
三、加快修复,确保安全。
1、要根据经专家论证后确定的管道修复方案,尽快组织力量修复管道,确保在主汛期前完成管道修复任务。
2、在管道修复通水前,必须确保去年设置的临时排水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待管道修复通水、一场暴雨的考验后,经市重大办和市水务局同意,方可拆除相关临时排水设施。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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