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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应对极端天气有关工作的意见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应对极端天气有关工作的意见
(沪汛部〔2010〕14号)


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及国家防总有关会议的精神,充分借鉴前期南方汛情、灾情的启示,进一步做好本市应对极端天气的防范工作,经市防汛指挥部研究,现就开展极端天气早期预测、内部通报、应急准备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极端天气早期预测、内部通报、应急准备工作机制

  市气象部门在向社会发布气象预警信号前,将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早期预测信息(主要指强对流天气,含暴雨、雷电、大风、冰雹等),向市政府相关部门作内部通报,以利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早启动应急准备工作。

  1、早期预测内容

  市气象部门观测到上海周边地区发生强对流天气有可能影响本市,或者本市某个区域气象条件极不稳定有可能发生强对流天气时,将早期预测情况分“一般”和“严重”两个级别进行内部通报。

  2、内部通报范围

  通报范围为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防汛指挥部、市建设交通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绿化市容局、市交通港口局、市民防办等部门,需要时可视情扩大通报范围。

  3、内部通报流程

  (1)市气象部门预测未来6小时内本市可能出现极端天气时,将早期预测信息以传真或手机短信方式通报给市相关部门。市防汛指挥部根据通报内容,向其他有关的市防指成员单位和区县防汛指挥部进行转通报。

  (2)各有关部门接到内部通报后,及时开展设施设备检查、值守人员到位督查和相关作业人员提前到位工作,提前做好防汛预案启动准备。

  (3)早期预测信息内部通报后,如预计影响本市可能性降低,市气象部门应及时通知市防汛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并由市防汛指挥部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和区县防汛指挥部。

  (4)市气象部门向社会发布预警后,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根据预案及时启动分级响应。

  二、应急准备工作要求

  1、绿化市容部门与水务(市政)排水部门要按照“行业联合、协同作业”、“市区联手、泵管联动”的工作机制,有关作业人员要提前进岗到位,启动下水道进水口雨前清理、疏通和下水道预抽空等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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