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4分)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制度依据得1分;无据可查不得分。
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100%的,得3分;每下降5%扣1分。
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是指责任书、承诺书签订的份数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数的百分比,农机监理机构与镇、村和驾驶人、镇与村、合作社、驾驶人和村与驾驶人等多种签订形式均可计算在内。
10.农机事故“四不放过”工作(2分)
轻伤以上人身伤害农机事故或虽无人员伤害但直接经济损失超3000元农机事故发生后,开展“四不放过”工作的,得2分;不开展不得分(以专题报告为依据)。
三、宣传教育(8分)
11.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3分)
部署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有书面材料的,得1分;专题上报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材料的,得1分;为基层、机手订阅安全宣传教育材料的,得1分。
12.组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人安全学习(3分)
全年组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安全学习不少于2次得1分,不足2次不得分;组织在每个农业乡镇授一次安全教育课的得2分,在乡镇上课比例80%以上得1分。
13.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2分)
组织“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得1分,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得1分。
四、行风建设(12分)
14.示范窗口建设(6分)
根据《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11]57号)要求,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的,得1分;当年度被评为农机安全监理条线或区县农委系统先进单位的,得1分。
适应农业机械化发展要求,加强农机监理人员农机安全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示范岗位标兵评选等活动,得1分,所遴选的示范岗位标兵当年度入选为市级条线或区县农委系统先进的,得1分。
服务窗口建设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得1分。办事窗口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人员、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布投诉电话、设立投诉箱,得1分,有缺项不得分。
15.开展行风建设(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