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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工会帮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工会帮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工办发〔2011〕18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工会帮扶工作的通知》(总工发〔2011〕1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学习贯彻。

  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好送温暖活动和帮扶工作的重大意义,认真研究工会帮扶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工作思路;要全力推进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可持续发展,切实做好健全各类困难职工档案等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大帮扶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强帮扶能力建设,扩大帮扶覆盖面;要进一步完善工会帮扶“6+X”工作职能,深入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三定三助”、“农民工团体医疗帮困”、“金秋助学”、“千千助学”和“双结对”等帮扶品牌活动,惠及更多职工群众;要进一步加强工会法律援助等维权维稳机制建设,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集体协商,切实维护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要探索建立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帮扶模式,不断完善上海工会“一般困难机制帮、突出困难重点帮、突发困难及时帮”的工作格局,积极推动工会帮扶定位由生活急难帮扶向综合型、服务型帮扶转变,工作载体由体制内运作向社会化转变,手段途径由临时化、节日化安排向工作经常化状态转变,努力推动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要以工会“送温暖工程”20周年和“帮扶中心”建设10周年为契机,充分发挥工会宣传阵地的作用,认真总结工会帮扶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展示工会帮扶工作在推动本市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援助、帮扶职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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