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工会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沪工办发〔2011〕19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工会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总工办发〔2011〕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工会要切实按照全总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开展“百企千岗进社区”、“技能培训促就业”、“春风行动”和“百万农民工援助行动”等活动,把组织好“全国工会就业援助月”活动摆在工会就业援助工作的重要位置,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结合上海工会促进就业“1331”工作目标,大力推进工会就业服务网以及工会职业介绍、技能培训、扶持创业三个服务平台建设,有效整合各级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和职介、培训机构在就业咨询、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工作资源和信息,搭建和拓展就业供需平台;要充分发挥工会就业培训基地的作用,整合工会内部资源,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力争使工会就业援助月活动成为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惠及更多职工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