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与科技进步,培育和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能力。
(一)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修订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战术战法的研究,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能力和处置水平。要督促企业大力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建筑施工、高层建筑、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等领域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要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和市民逃生自救应急演练。每个单位、每幢居民楼必须开展疏散逃生演练,各类学校每学期应开展逃生疏散演练。要组织开展城市大面积停电综合演练。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各有关部门要立足特大型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应急管理的实际需求,依托消防等专业救援力量和大中型企业、社会救援力量,优化、整合应急救援信息数据、专家库等应急救援资源,逐步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市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配合推进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运输及搜救、船舶溢漏、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改善应急救援装备,高层建筑、生产作业场所以及大型超市、商场、酒店、轨道交通站点、公共娱乐场所、校园、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应配备应急逃生装置、安全防护器具。加快城市多灾种早期预警机制建设,着力增强预防和应对极端性灾害能力,加强城市管理和设施运行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城市综合防灾和减灾体系建设。
(二)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市发展改革、经济信息、科技、安全监管、质量技监等部门要合力推进本市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强化政府部门引导和推动作用。根据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要求,加快制定修订生产安全技术标准。制定促进安全技术装备发展的产业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研发、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产品,鼓励安全生产适用技术和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科技进步对安全生产的支撑作用。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资源和资源设备的联控共享。市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标准三年行动计划》,督促指导建筑施工、冶金、船舶、汽车等重点行业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计划。持续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项目建设,完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