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市质量技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特种设备的监察力度。继续推动各级政府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并督促辖区内企业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完善特种设备分级分类监管评价机制,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级分类管理的试点工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加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研究制定《上海市气瓶电子标签管理办法》,建立气瓶管理长效机制。
电力。经济信息、华东电监部门要进一步深化电网安全监管,开展电网安全风险分析。指导督促电网企业开展电力二次系统和信息安全评估,提高电力二次系统和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加强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做好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加强对大机组安全可靠运行的监管。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强化电力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备案工作,进一步提高电力应急处置和配合联动能力。建立健全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长效机制。经济信息部门要会同电监部门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城市电网运营安全。加强对重要电力用户的监督管理,推动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办法出台。
燃气。市建设交通部门要督促燃气企业加强对燃气管线和设施,尤其是重要地段、重要管网及设备的巡查力度,采用新技术和新设备,对关键燃气基础设施设备实施有效监控。加强对老旧公房、出租房集中区域的用户入户安检工作监督。督促燃气企业结合天然气置换,开展非安全型燃气器具替代工作,鼓励燃气用户更换使用安全型燃气器具,积极推广家用燃气泄漏报警器和使用金属连接管替代传统橡胶管。建立和完善室内公共场所、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物内燃气用户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长效管理机制。
地下空间、农机和渔业。市民防、房地等部门要会同市公安(治安)、消防、安全监管、水务、建设交通、质量技监等部门加快推进地下空间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现重大工程、重点部位远程监控。开展地下空间使用安全风险评估试点运行,加快引入风险评估机制,抓好安全源头管理。深入推进早期公用民防工程使用业态调整,淘汰早期公用民防工程中规模小、管理差、隐患大的使用业态。农业部门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工作,加强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工作力度,强化农机作业场所安全监管。全面推行渔港渔船安全救助信息服务系统。
职业卫生。市安全监管、卫生等部门要广泛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继续实施职业卫生评价、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与质量管理,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与检测评价监督管理。继续推进并实施职业危害申报备案,规范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开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强度、浓度监测,推进作业现场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修订完善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规范,夯实职业健康监管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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