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密集场所。市公安(消防)、旅游、质量技监、商务、交通港口、教育、卫生、文化、民政、体育等部门要督促大型超市、商场、酒店、轨道交通站点、公共娱乐场所、校园(校舍安全工程)、医院、社会福利机构、体育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加大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投入,落实维护保养资金,确保其符合标准并正常运行,为公众提供更趋人性化、合理化的安全保障服务。运用现代传播手段,发布各类安全预警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大型活动、大型赛事、重要节假日的安全防范。
建筑施工。市建设交通部门要以市政府出台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本市建设市场。全面推进工程招投标、承发包、施工、监理和检测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全过程监管责任和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责任,提高地方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以全面整顿建筑市场为突破口,严肃整治虚假招投标、转包和违法分包、无证作业、监理缺位等混乱现象。要建立完善建设工程分包报告、监理定期报告、市场稽查、信息化监管等制度,加强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加大对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培育和规范劳务市场,督促建立固定劳务队伍,全面强化安全培训,有效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切实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会同住房保障、消防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旧住房综合改造的建设监管办法。
危险化学品。市经济信息、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规划布局,推进非工业园区21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12年前统一规划和布局调整。年内基本完成60家非工业园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区入园”。会同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环保、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推进产业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坚决淘汰高污染、高能耗、高危险的落后产能。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本市禁止、限制使用、经营,以及严格管控的危险化学品目录,严格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和总量控制。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许可、备案制度,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相关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市、区(县)两级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作业场所视频监控以及装置设施温度、压力等重要工艺参数的实时监控。会同市有关部门全面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管控。海事、交通港口、安全监管等部门要探索建立苏浙沪危险化学品水上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建设。推动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GPS实时监控平台整合,推进进入核心区域船舶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安装,实施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动态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水上运输安全预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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