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厂开办〔2011〕1号)
各区县局(产业)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协调)小组:
现将《2011年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1年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上海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九届市委十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十二五”期间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准确把握工作定位,努力提升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其在构建和谐社会、和谐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抓住全面贯彻落实《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下简称
《上海职代会条例》)的有利契机,突出加强职代会制度建设、深化厂务公开工作、推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三个重点,不断夯实工作基础,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本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水平。
一、认真开展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为
《上海职代会条例》施行营造良好氛围
《上海职代会条例》将于2011年5月1日正式施行。
《上海职代会条例》是本市出台的第一部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地方性法规,为推进全市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提供了法律支撑和制度保障,对深入推动本市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精心组织开展好
《上海职代会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工作,为
《上海职代会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奠定基础,营造好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