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应重视对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的选拔、配备、培养和管理工作。专职教师应具有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相应的心理咨询执业资格。专职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应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序列,设有教育学、心理学、医学等教学研究机构的学校,也可纳入相应专业序列;兼职教师应具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专业背景或相应的心理咨询执业资格。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活动要参照课堂教学标准计算相应工作量或给予合理报酬。
各高校应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的专业培训工作,将培训工作纳入心理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要保证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至少2次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兼职教师每年接受培训或参加学术会议要在1次以上。适时安排从事大学生心理咨询的教师接受专业督导。要支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科学研究。
各高校每个学生班级应设一名心理委员,接受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构的指导,并保证心理委员每年应接受一定时间的专业培训。
各高校应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体系;每年为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至少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对学生宿舍管理员等后勤服务人员开展相关知识培训。
六、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和课程体系建设
各高校应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心理健康教育的需要,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学校应开设必修课或必选课,给予相应学分,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堂教育。
各高校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所开设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要有专门的教学大纲,科学规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内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丰富心理健康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通过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等多种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通过教学研究和改革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七、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体系建设
各高校应每年面向全体学生开展“3.20心理健康教育周”、“5.25心理健康教育月”等主题活动,不断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式,积极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