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既要通过课堂教学传授心理健康知识,又要组织大学生参加陶冶情操、磨练意志的课外文体活动。
四是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教育引导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是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又要为大学生办实事办好事。
四、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建设
各高校应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人才培养体系。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机构,指定分管校领导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学生工作部门、宣传部门、教务部门、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后勤保障服务部门、校医院以及各院(系)、研究生院和相关学科教学研究单位等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制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应定期听取专门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任务,解决实际问题。
各高校要健全学校、院(系)、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明确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学校要设有专门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具体组织协调开展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院(系)要安排1名以上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础的专职辅导员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生班委会、党团支部、心理协会等学生组织要积极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各高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围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的规范管理、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心理咨询工作流程、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心理健康教育从业者职业道德规范等内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研究制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总结验收,建立考核、奖惩机制。
省教育厅重点建设一批省级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基地)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示范中心,充分发挥其示范与辐射作用,带动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调均衡发展。
省教育厅成立江苏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对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研究、指导、评估、咨询和服务。
五、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各高校要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队伍。定岗、定编的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和工作人员与全日制在校学生比例不低于1:3000-4000。涉及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和工作人员的编制事宜,应由高校人事部门统一扎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