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配合,加快项目预算执行的进度和提高项目执行的质量
各预算部门(单位)是项目管理或实施的主体,应切实履行好组织、管理和推动项目实施的职责。各级预算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六个一”工作机制,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年”确定的重大项目。一是要加强项目的前期准备,更加注重项目规划、征地拆迁和资金调度等问题的统筹协调,特别是要改变一次性货币安置为主的征地补偿模式,拓宽补偿安置方式,确保预算指标一下达,项目就可进入实施阶段,并通过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引领或撬动社会资金对重大项目的投入。二是发展改革、财政等综合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规范、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强对市、县项目主管部门的人员培训,提高其项目综合管理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各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对于预算已经确定的项目特别是重大支出项目,财政部门要紧密配合预算部门按照预算抓紧执行,加快项目执行的进度和提高项目执行的质量。
八、做好“四个强化,一个公开”,建立起促进预算执行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涉及部门多、环节多、责任重,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以保证预算执行管理落实到位。一要强化定期分析。各级财政部门的一把手要带头按月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对执行慢的单位和项目一定要约谈、走访、督查,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二要强化定期通报。财政部门按月、季、半年和全年将预算执行情况在全省、市县(区)通报,把握重要支出节点,及时向当地领导反馈。三要强化考核评比。省政府将加强研究,将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纳入部门工作考评体系(具体办法年内另行制定);财政系统内部要制定科学的支出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作为系统内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四要强化定期督查。每年8-9月间,根据上半年项目实施和财政支出情况,由当地政府至少牵头组织一次对同级财政支出和项目实施工作的督促检查,以帮助被督查对象及时总结项目预算执行中的经验,对存在问题抓紧整改,着力建立加快财政支出和推动项目实施的长效机制。五是要积极推动预算执行信息公开工作。适应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社会需求,省政府督查室要督促各部门将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在省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定期分析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