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
(琼府办〔2012〕56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在各市、县和省直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预算执行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财政支出进度明显提速,支出安全性、规范性和均衡性也有所提高。但是,随着财政支出规模的不断加大和2012年“项目建设年”的逐步推进,对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和效益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
2012年经省人大批复的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规模为889.6亿元,同口径同比增支186亿元,增长26.5%,预算支出执行压力不容小觑。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支出执行效率,及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促发展、调结构和惠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才能有助于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在复杂严峻的经济发展环境下得到顺利实施,有效地促进“项目建设年”各项活动和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各级政府及各预算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针对项目支出压力大、项目支出进度慢、财政支出均衡性不强、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以一天也不耽误的精神,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统筹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力争实现今年6月底前和11月底前公共财政累计支出进度分别完成年度预算的45%和85%的双进度目标。
二、明确职责,建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预算支出良性机制
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深入了解有关项目的进展情况,主动服务,加强组织协调与统筹管理,建立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预算支出良性机制。各预算部门作为预算执行主体,要把加强项目管理和预算执行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监督、指导所属单位及时有效组织项目实施,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审计部门要加大对项目预算实施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财政支出安全、规范和有效。各级政府要建立项目“六个一”工作机制和预算支出执行责任制度,将项目实施和支出执行情况纳入部门和主要负责人考核与问责体系,共同促进“项目建设年”各项活动的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