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县域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修订稿的通知(2011)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县域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修订稿的通知
(苏教督团办[2011]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我省基础教育发展和课程改革实际需要,并结合2010年第一批县域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近期我厅组织专家对原《江苏省县域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县域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附件1)和《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对原《江苏省县域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的修订内容有:
  一、《江苏省县域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修订内容
  1.取消要点(1)的一票否决,评分说明改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要点(2)的分值由“4分”减为“2分”。
  3.要点(5)的分值由“4分”加为“6分”。
  4.取消要点(10)的一票否决。
  二、《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修订内容
  1.要点(1)的分值由“6分”减为“3分”,评分说明改为“每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2.取消要点(2)的一票否决,评分说明改为“达到Ⅲ类标准得满分,达到Ⅱ类标准加0.5分,达到Ⅰ类标准加1分。不达Ⅲ类标准的不得分”。
  3.要点(6)的分值由“10分”加为“15分”。
  4.取消要点(7)、要点(12)和要点(18)的加分项。
  5.要点(8)中增加“五防设施到位”的要求。
  6.取消要点(11)的一票否决,评分说明改为“每一项达不到要求扣3分,扣完为止”。
  7.取消原有的“Ⅲ.奖励”项。

  附件:1.江苏省县域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
  2.江苏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江苏省县域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督导细则

督导内容

要点

分值

评分说明

方法

备注

得分

管理机构

(1)有局领导分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装备部门机构健全,人员结构合理、数量满足工作需要。

5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听汇报、查资料

 

 

管理机制

(2)将装备工作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每年有装备工作计划和总结。

2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听汇报、查资料

 

 

(3)对学校实验室和图书馆等管理人员岗位有要求、待遇有落实。

4

每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听汇报、查资料

 

 

(4)每年有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添置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在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中明确一定比例用于各项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配备、更新和易损易耗品的补充。

6

                                      经费不落实扣2分,未按教学要求补充设施设备和图书扣2分,扣完为止。 

查相关管理制度和帐目

 

 

(5)每年定期举办实验室管理人员及图书馆人员的专业培训。

6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查相关通知和文件资料

 

 

(6)对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有完善的监督检查管理机制,定期对学校的装备管理和使用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4

没有监督检查管理机制的扣2分,没有对学校进行检查指导的扣2分,扣完为止。

听汇报、查资料、走访学校

 

 

(7)开展教育装备管理使用的研究工作,定期开展相关活动。

3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查相关通知和文件资料

 

 

(8)招标采购工作规范,定期开展仪器设备的质量检查。

4

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听汇报、查资料、走访学校

 

 

(9)对学校开足开齐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有具体要求和措施,对器材有使用效益的评估。

6

没有提出具体要求的扣2分,没有具体措施的扣2分,没有开展使用效益评估的扣2分,扣完为止。

听汇报、查资料、走访学校

 

 

学校建设

(10)抽查的中小学校得分情况。

60

抽检学校中最低的一个得分数乘以0.6,即为本项得分。

实地察看

 

 

合计

100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