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级洛川苹果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陕发改经贸〔2012〕375号)
延安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国家级洛川苹果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备案的请示》(延发改农〔2012〕150号)收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1号)和《关于调整
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发改发〔2008〕163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备案。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级洛川苹果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洛川国家级苹果批发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安金海)
三、建设地点:延安市洛川县凤栖镇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规划建设9个功能分区,其中交易仓储区39万平方米、物流配送区7.2万平方米、农贸交易区40万平方米、产业加工区0.35万平方米、会展中心区0.3万平方米、科技研发区1.7万平方米、配套服务区5.5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