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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卫医〔2012〕22号)


各市卫生局、省管有关医院: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2〕2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水平

  (一)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认真落实《江苏省医疗机构主要窗口服务规范》、《改善医疗服务24条具体措施》有关要求,不断优化门诊“一站式”服务和导医服务,合理安排门急诊及入出院服务、提供多种检验检查结果查询方式、开设简易门诊和“日间病房”、积极推行专家门诊“全日制”和专家门诊“中心制”等,努力做到服务流程更合理、便捷,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

  (二)大力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按照《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通知的通知》、《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建设江苏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好与省级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衔接等各项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预约诊疗服务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内部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2012年,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都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所有三级公立医院进入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三级公立医院原则上所有普通号源和专家门诊号源全部开放预约;二、三级公立医院专家门诊就诊患者预约率力争达到40%、60%以上,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100%。

  (三)积极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要以落实临床护理人力配备、完善责任护士制度、规范分级护理服务为重点,不断提升优质护理服务内涵,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二、三级公立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病房覆盖率分别达到70%和90%以上,并达到卫生部规定的优质护理服务标准。

  (四)全面落实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检查互认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临床检验中结果相对稳定、费用较高的项目和医学影像检查中结果相对稳定、根据客观检查结果出具报告的项目,只要检验检查结果可靠、临床确认不需再次检验检查,在不同地区二级以上医院间实行互认。参加省级质控的医学检验结果,实行全省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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