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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


  三、大力加强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工作

  加强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工作,事关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形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做好老年人的医疗优待工作,对老年人看病就医要实行优先照顾,积极创造条件开设老年病门诊,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给予优先照顾。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转变服务模式,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开设家庭病床,提供上门服务,定期访视长期卧床的70岁以上老人和独居老人。定期组织医护人员为本地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巡诊、送医、送药上门服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城市各医疗机构对持有《老年人优待证》的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各医院、疗养院要根据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新建、扩建公共设施,增设轮椅道、座椅、扶手等专用设备,以方便老年人就医。

  四、切实做好农村“五保”老人和城市“三无”老人、低保老人医疗服务

  各地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城市“三无”老人保障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1〕173号),对做好特殊老年人群体的医疗优待服务工作给予足够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弘扬尊老敬老美德,构建和谐社会上来,体现党和政府及社会对农村“五保”老人和城市“三无”老人、低保老人的特殊关怀,使他们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要为城市“三无”、低保、农村“五保”老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安排一次体检;当地医疗机构要减免城市“三无”、“五保”和低保老人的普通挂号费等相关医疗费用;惠民医院要为“三无”老人提供服务。进一步完善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全面资助参合参保。完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扩大老年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支付范围。

  五、认真开展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信息管理

  各地要大力推进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高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和利用率,加强老年人健康指标监测和信息管理。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制度,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开展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按规定范围内的辅助检查和健康教育指导等,健康检查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利于跟踪其健康状况和变化,利于用预防的方法,用健康教育的办法,用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的办法,来减少和控制老年人各种健康危险因素。各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注意收集统计老年病发展趋势、老年病医疗技术发展成果和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所取得的成绩,每年底要逐级上报一次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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