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淄博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进一步加大专利发展专项资金投入的意见的通知
(淄政办发[2012]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财政局、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关于贯彻落实淄博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进一步加大专利发展专项资金投入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关于贯彻落实淄博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进一步加大专利发展专项资金投入的意见
(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 二O一二年四月)
为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高我市专利综合实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
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
淄博市专利管理条例》和《淄博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大专利发展专项资金投入的重要性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专利技术日益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性资源,专利制度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更加显现,全面实施专利制度日益成为产业发展、市场布局的重要途径和有力保障。当前,我市正处于建设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和创新型城市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加大专利发展资金投入,大力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是缓解资源环境等要素制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科学规划,重点突破,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对科技创新的激励和保护作用,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为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进一步加大专利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力度
各级要不断加大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2012年市、区县两级财政专利发展专项资金投入总额不低于1600万元,其中市级不低于800万元,以后年度根据财力状况,逐步增加。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充分体现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按照“公开透明、科学管理、注重实效、利于监督”的原则,主要用于以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