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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组织2012年度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两年;

  2、取得本科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

  3、取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不具备前款第1、2、3项规定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要求,但具有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在服刑期间及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五年的;

  2、被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未满五年的;

  3、被取消考试资格未满两年的;

  4、在评估或相关业务中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未满两年的。

  (三)根据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本年度山东考区暂不受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的报名和考试。

  五、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5月1日-6月30日为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间,7月1日起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

  6月1日-6月30日为报考人员报名初审时间,我省17市国土资源局均具有报名信息确认权限,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报名地点并携带相关材料到该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现场审核,同时交纳相关费用;

  7月1日-7月15日,各市将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资料按照往年已参加考试、新报名考试两类分别整理,上报省考区办公室;

  8月17日-9月16日,报考人员自行到考试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请各报考人员和各市按上述时间要求办理报名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统一采用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登录国土资源部《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mlr.gov.cn)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http://www.creva.org.cn)进入考试报名系统,参照用户使用手册进行操作。

  已参加过往年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可直接输入本人往年报考的档案号、姓名和证件号进行报名;确认报名信息时,只需提交网上下载的报名表、本年度报名时发生变动的材料。如档案号遗忘,可与省考区办公室联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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