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人事处关于举办2012年度工程系列水务(水利)、海洋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前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
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的“逐步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达100%,基本达到每个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 12天或72学时”的总体要求,定于5月下旬举办2012年度工程系列水务(水利)、海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前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集中培训学习的对象
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水务(水利)工程、水文水资源、海洋、给排水、水务机电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近年将申报工程系列水务(水利)、海洋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班次、内容和时间安排
本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前集中培训,时间安排为5月下旬。拟开设水利(水文水资源、海洋)专业班(第1班)、供水专业班(第2班)、排水专业班(第3班)等三个专业班次。
三、培训单位、联系方式
今年水利行业、供水行业、排水行业申报对象的集中培训主要委托市供水协会承担,联系人:谢元蓓,联系电话:65892900。
如各单位参加培训人员相对集中,可自行与上述培训单位协商,送教上门,或协作办学。
四、培训费用
650元/人(含教材资料费、午餐费),报到时集中办理。
五、培训发证
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过考核合格,颁发《上海市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结业证书》,此证书作为年度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须条件。
六、有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是贯彻落实《
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行业人才工作意见》的具体措施,也是专业技术人员享有的基本权利,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妥善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日常工作的关系,认真做好本单位相关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